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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扶婷

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扶婷同志先进事迹

    扶婷,女,汉族,现年24岁,中共党员,湘潭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湘潭市雨湖区肢残协会副主席,残疾人国家级游泳运动员。扶婷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的她,三岁时因一场车祸失去了右臂,但命运没有就此压倒她。从懂事起,这个坚强的女孩就始终坚信:上帝在为你关闭一扇门时,必定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她身残志坚,立志要做一个能自食其力,并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残疾人同样能自强自立。
    一、体坛的宠儿,用拼搏获取骄人的成绩
    在刚刚结束的湖南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扶婷奋力拚博、顽强战斗,取得了三枚金牌的骄人战绩。此时的扶婷不仅是一名国家级残疾运动员,更是一名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任的执业律师。她为湘潭人民争了光,更为湘潭律师争得了荣誉。
    扶婷热爱运动,酷爱体育,她坚信生命会因为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而变得更加的精彩。她13岁参加游泳训练,作为国家级残疾运动员多次代表国家、湖南省、湘潭市参加国内外的各种比赛,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从事游泳运动以来,扶婷共夺得金牌18枚,银牌5枚,铜牌4枚,并多次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曾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这些是每个运动员都视为巅峰的梦想,然而实现这个梦想的人却是位失去右臂的女孩。
    在国际赛场上她共夺得了六枚金牌。2002年10月,她第一次代表中国参赛,在韩国举行的远南运动会上一举夺得一金两铜。当雄壮的国歌声响彻韩国釜山远南运动会赛场时,谁也没想到,让国旗在异国他乡高高飘扬的,是中国女孩扶婷。2003年11月,她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新西兰举行的世界轮椅运动会,并获得了女子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和女子4×100米及混合泳接力的金牌;2003年12月,在香港举行的第一届青少年远南运动会上,她再一次问鼎冠军,获得了100米仰泳的金牌和200米混合泳的银牌。当她一次又一次地站在最高领奖台上,听着奏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看着升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她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因为她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成绩,一次又一次地向世界展示了中国运动员的风采,她骄傲,她自豪。2004年,扶婷经过层层选拔,光荣地成为了奥运军团中的一员,代表中国出征在希腊雅典举行的残疾人奥运会,并获得了女子100米蛙泳的第九名。
    在国内比赛中,她更不甘示弱,不断超越自己,在各种锦标赛和选拔赛上频频摘金夺银。2003年,在南京举行的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2金1银1铜的好成绩。2005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中,获得女子100米蛙泳银牌,并打破一项世界纪录。在2010年举行的湖南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夺得了三枚金牌。
    二、生活的强者,用自强增添人生的光彩
    扶婷的家人从小就培养她的自强与独立,她也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勇做生活的强者。她从不为命运的多舛而自暴自弃,反而,用百分百的热忱面对生活。多年来,她的顽强拼搏和自强不息震撼着大家的心。她微笑着面对生活,一路走来一路歌。
    1.刻苦钻研,勇攀学业高峰。她是一名国家级残疾人游泳运动员,更是一名勤奋好学的学生。她深深地懂得:必须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才能不断进步,不断前行。扶婷的启蒙教练罗俊江对记者说:“扶婷特别刻苦,无论是在游泳还是在学习方面,对自己的要求都特别严格。由于参加的赛事比较多,经常会影响到正常的上课和学习,但是即便是参加比赛,她也是一直坚持自学,直到比赛结束。”从小学到大学,扶婷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成绩突出。大学期间,以综合平均分第一,法学专业平均分第二的优异成绩保送湘潭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面对同学和朋友羡慕的眼光,扶婷并没有陶醉和自满,因为她深知学无止境的道理,也将这份对学习的热忱一直带入到现在的工作中,刻苦钻研,勇攀学业高峰。
    2.谦逊为人,无私关爱他人。她为人谦逊,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在扶婷出征奥运会前夕,一位北大的知名教授送给她一句话:“做个平常人。”生活中的扶婷,从不计较个人的得与失,从不刻意提及自己所获的荣誉和成就,她总是坦然地用一颗平常心微笑地面对生活。对于她身边的朋友和同事,扶婷总是满腔热情,无私奉献,关爱身边每一位需要关爱的人。“最能感染我的是她泰然处世的心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总是以平常心和乐观的态度对待,总是很知心大姐姐的样子为我们排忧解难。”扶婷的一位好友这样评价她。“我们遇到什么烦心事、都会找她倾诉,她的队友也是这样,遇到麻烦一个电话就把她叫回去了,我们都很依赖她。”一位同事说。她的坚强和善解人意深深地感染着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大家甚至忘记了她的残疾,忘记了她是个更加需要关爱和照顾的女孩。
    三、坚守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大学毕业以后,扶婷一次性高分通过了被人称为“天下第一考”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现为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作为一名神圣的律师,她严格遵守律师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了执业期间无惩戒,无处罚,无投诉,用正义和睿智捍卫着法律的尊严。扶婷律师的执业方向是经济纠纷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她运用所学先后承办多起民事、刑事等重大诉讼案件。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人诚恳有信,做事踏实稳重,勇于面对困难,善于应对挑战,用专业的知识和素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刘某诉袁某、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中,扶婷认真分析案情,查阅案卷相关资料和证据,对该案进行了深刻的理论和事实分析,并引用相关案例加以生动的阐述,开庭审理时,她更是激扬陈词,动情说理,使得二审法院纠正了原法院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倾力社会公益,援助残疾人士
    扶婷律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担任雨湖区古梁巷社区的法制辅导员、雨湖区肢残协会副主席期间,她积极参与社区有关法制教育活动,不定期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社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为社区的依法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作为雨湖区肢残协会副主席,她始终关注残疾人的法律权益的保护并负责残疾人维权工作。一位曾经受到过扶婷帮助过的残疾人说:“她一来,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扶婷律师广泛接触各类残疾人,给与遭遇法律疑难的残疾人以法律援助。在湘潭县邮政支行诉刘某贷款纠纷案中,扶婷亲自到刘某的家中询问案情。了解到刘某的身体和家庭情况后,扶婷决定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征得律师事务所同意后她开始积极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并多次与法院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希望法院能在考虑刘某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尽力进行庭前调解。在案件进入开庭程序后,她更是根据案情实际情况提出了对方当事人的过错,为争取案件调解增加了砝码。开庭后,主审法官和法院民事庭的副庭长在认真分析了她的代理意见后,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在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她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站在和谐、稳定的角度,详细陈述了对整个案情的意见并强调对残疾人士的关爱和帮助的必要性,赢得了对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更是自愿出资数万元给刘某,以体现社会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刘先生拿到调解书后,泪流满面。这些维权案件让她了解到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也更增加了她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坚定和执着。
    爱心在帮助他人的时候,也成就了自己。2004年,扶婷获得了湘潭市首届自强模范的称号;2007年被评为湘潭县残疾人自强模范;2008年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并被评为湘潭市2008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这些纷沓至来的荣誉成了她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最佳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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