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伟同志先进事迹
杨建伟,1961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从业二十多年来,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湖南省十佳律师、长沙市优秀中青年专家和长沙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一、肩负职责,维护法律尊严
“律师不依靠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只有律师相信法律,当事人才会相信法律。”在执业的过程中,杨建伟一直秉承这样的信念,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2007年,某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几千万的项目出现巨额损失,外商焦虑地找到杨建伟律师。面对复杂的案情,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仅收集的证据就有一尺多厚。在仔细研究后,杨建伟律师逐一理清了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查实了纠纷的起因源于合作对方的严重违约。该案经过4年的诉讼,最终由最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外商独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杨建伟对该案的付出不仅收获了当事人对他执业的敬佩,更收获了当事人对中国法律的信任。
二、厚积薄发,为重点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杨建伟近几年为省、市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共计为29个省、市重点工程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包括长沙市滨江新城片区项目、南湖片区项目、南北货站迁建项目、先导区梅溪湖项目、新河三角洲项目、五合垸片区项目、湘江大道工程、潇湘大道工程、黄兴北路工程、营盘路隧道工程、中山西路棚改项目和湘江生态经济带项目等重点工程。在服务重点工程过程中,杨建伟充分运用其熟悉法律、财务、税务、金融证券、土地一、二级开发等专业特长,将其法律服务延伸至项目的整体方案策划、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共计起草、审查、修改各种合同、章程、备忘录、承诺书、签证及函件等法律文件280多份,参与各种洽谈会45次、提供法律咨询460多次。上述合同涉及金额达350亿元,其中两次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涉及的金额就为30亿元。杨建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预防了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纠纷,从源头上避免了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能够在法律框架内顺利实施。
三、热心公益,勇担社会责任
杨建伟一直认为:扶助弱者是律师的天职。我省某县的一位老农来金州所专程找杨建伟,这位老农因邻居辱骂他而与其发生口角,邻居因自身不慎跌倒在地导致面部受伤。几个月后,县法院判决老农犯故意伤害罪,要将其拘役四个月。老人带着满身冤屈慕名前来,他希望能找一位律师帮他洗清罪名。望着这位满脸皱纹,急需法律援助的老汉,杨建伟放下手头正急着要办的几个大公司委托的案件,接过此案,并抽出大量时间为其上诉。二审中,杨建伟以所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交了老农应无罪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有关材料,支持了律师的上诉意见,撤销了原判,宣判老农无罪。
在杨建伟的日程安排中几乎很难找到“休息”两个字。除了每年担任20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非诉法律事务和处理大量的当事人交办的法律事务,处理本所的行政事务,参与省、市律协的相关工作和其它社会性工作,还要将大量的时间用于办理法律援助、社会公益,法制教育和普法宣讲。在杨建伟律师的带领下,金州所全体党员律师担任了48个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组织了“慷慨解囊,奉献爱心,资助贫困学生”活动,2010年9月率金州所20多名党员赴邵阳县五丰铺镇马蹄村,将3万元捐款捐助给了家庭经济困难的36名大、中、小学生,并向马蹄村小学捐助了价值4000多元的体育用品和教学器材。
四、执着追求,创建金州律所品牌
近十年来,杨建伟把创建全国一流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其重大工作目标。为此,杨建伟积极推动事务所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在金州所建立了合作人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管委会分工负责、民主决策、互相监督,党支部负责协调的新型管理模式,形成了权责明晰、互相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由此促进了金州所的快速发展,规模和效益同步增长。至目前为止,金州所共有工作人员190多人,其中执业律师138人,党员59人,博士2人,硕士40人。近5年来,金州所的律师业务收费,每年都比上年增长50%,并其业务收费总额、法律顾问单位数、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完成量每年都居于全省的前列。基于上述取得的成绩,金州所曾15次被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年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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