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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杨宗文

正义在胸姿自挺 公正司法心为民
--记全国模范法官、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法官杨宗文

    杨宗文,男,1966年6月生,汉族,现任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992年,杨宗文通过全国政法系统扩招干警选拔考试进入北湖区人民法院(原县级郴州市法院)工作, 1997年起从事审判工作,1998年被确诊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医学上称为“不死的癌症”),但他勇于抗争,隐瞒病情长达十余年,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顽强和坚毅坚持在工作一线,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近年来,杨宗文在北湖区法院开展的“爱民月”活动中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度被评为北湖区法院办案能手,2008年2月被郴州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2008年3月被授予“全市优秀法官”称号并记三等功,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郴州市北湖区委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嘉奖,2010年1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一等功,2010年2月被郴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郴州市爱岗敬业标兵并记二等功,2010年6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今年2月,杨宗文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的领奖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平凡的坚守—平凡蕴含伟大
    从1993年起,杨宗文就时常感到背部有种针刺入骨的疼痛,但他却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这一病情。1998年,他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而这种病医学界至今没有成功的治疗方法和药物,唯一的方法就是停下工作好好休养。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他选择将这个秘密深藏在心底。当时的刑事审判庭是全市法院案件最多、人员最累的审判业务庭,平均每年办案400余件,相当于全市刑事审判案件的1/4。庭里仅三个法官,刚好够组成合议庭,他知道自己一刻也不能停歇和退缩,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耽误工作。他白天开庭,晚上和节假日加班加点赶写判决书。工作的艰辛,病痛的折磨,使得他脊柱严重变形,只能勉强靠药物维持。
    2003年6月,杨宗文的病情突然加重。请了病假的杨宗文正准备住院治疗时,刑事庭接到一起多人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的大案子,考虑到刑事庭人手不够,他毅然放弃了休假的打算,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因案情错综复杂,开庭持续了好几天,他的腰杆疼得几天都挺不起来,只能佝偻着行走。最后一次开庭时间长达5个多小时,当法槌最后敲响时,他心力憔悴,晕倒在审判席上。抢救苏醒后,他又请求庭长答应他在病房合议案件。
    2004年5月,他参与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时任刑事庭庭长侯勋担任审判长,庭审持续了三天。到第三天,他病痛难忍,靠加大止痛药剂量来维持工作,每次弯腰喝水的时候他都痛得直皱眉。看到他豆大的汗珠不时从额头冒出,庭长侯勋用眼神征询他是否要休庭,杨宗文在纸条上写了“别管我”三个字,并加注了三个惊叹号,递给侯勋。庭审一直持续到夜里12点半,加上药力发作,睡意不断侵袭杨宗文,为了能使自己集中精力开庭,他时不时地把手藏在法袍里使劲拧掐自己的另一只手臂。休庭后,侯勋看到脱下法袍的他两只手臂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被掐的印记。
    这次发病后,杨宗文告诉侯勋只是普通的脊柱炎,并请求她替自己隐瞒病情。直到2008年3月,他的身体已经被折磨的实在难以忍受,去医院治疗时,院领导和同事才知道他的真实病情竟是医学界罕见的强直性脊柱炎。
    就是这样,杨宗文把工作当生命呕心沥血地默默付出。身患疾病的他用钢铁般的意志,坚守在审判一线,撑起公平正义的天空。
    辛勤的付出—辛勤结下硕果
    “是法官,就要把案子办好!”杨宗文一直把这句话牢记心中,为了这句话,并非科班出生的他通过勤奋刻苦自学,先后取得了法律专业大专、本科文凭,一步步走上审判员的岗位。他苛求完美,每承办一件案件都殚精竭虑,把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总是认真细致地设计各种调解方案,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2008年1月,因张某拖欠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款,该公司工头李某把张某违法拘禁起来,随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元。庭审中,杨宗文敏锐地发现双方都有意调解,于是不辞辛劳一连组织了5次调解。当时正值冰灾时期,郴州全城停水停电交通瘫痪,他只能吃干方便面充饥,病情随之加重,每天要忍痛步行2个小时赶到法院。2月4日是最后一次调解,他抓住两天后就是除夕,当事人都希望年前能结束案件的心理,反复劝说,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5.6万元的调解协议。
据统计,带病坚持工作的杨宗文在近5年内主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8件,参审71件,调解及撤诉的案件高达112件,占到总数的86.8%。对于一个“不死的癌症”患者,这需要一种怎样的毅力。
    10多年来,杨宗文主审和参与审理了数千件民商、刑事案件,没有一件案件被追究错责,无一例被当事人反映涉违法违纪。尤其是近5年来,杨宗文主审各类刑事案件400多件,仅2010年,他就主审各类刑事案件97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近300件,其主审及审理参加的案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和改判。
    清廉的品质—清廉体现形象
    孟子曾经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用这句话来形容杨宗文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家境并不富裕的杨宗文,一次治疗要花去一万多元,一年的工资几乎全贴在了看病吃药上。然而,进入法院19年来,他却从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捞好处,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执法本色。用青春与热血实践着“两袖清风存正气”的誓言。
    面对那些求他“网开一面”、“开个口子”的人,甚至是亲朋好友,杨宗文始终选择站在法律的一边,他说,只要行得正,坐得端,办案公正,那些歪门邪道就钻不了空子。他深知坚守法律底线就是坚守良心、就是维护法律的公平。他带病工作,业务拔尖,却从来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2009年初,法院党组考虑到杨宗文的病情,准备安排他到司法技术室工作,他推辞了。他说,刑一庭都是新手,想先带一带他们。这一留,又是一年。
    为了法律这架天平的平衡,杨宗文忘我工作,在妻子突发流产时不能陪同,让妻子深更半夜只身一人赶往医院,最终孩子没有保住,给他夫妇俩留下终身遗憾。
优秀的本色—优秀彰显光芒
    2010年12月,北湖区法院根据实际需要,对院内人员和岗位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杨宗文同志被任命为北湖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管审管办、审监庭和司法技术室的工作。从刑事审判一线岗位上走下来,杨宗文的工作并未变得轻松,而是增加了更多的责任。审管工作细而繁杂,有时还要忍受旁人的不理解,杨宗文总是以微笑对人,坚持以“耐心、细心、恒心”去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坚持以大局为重,不顾个人得失,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门的监督,强化案件的评查和整改,以良好的管理促进审判工作稳步发展,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信任和支持。他协管审管工作以来,认真组织庭审观摩、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评查案件1000余件,全院司法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发改率大幅下降,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以良好的管理促进了该院审判工作稳步发展。十几年养成的对工作执着的习惯,让他做每一件事都是尽职尽责,永葆“优秀模范”的本色。如今,不在刑事审判一线岗位的他经常和刑事庭的同事讨论案情,也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他总是说:“荣誉只代表过去,作为一个法官,要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永葆工作激情,争创更好的业绩,为人民的审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生命在平凡中显得真实,生命在闪光中显得灿烂。作为一名法官,杨宗文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在残酷的病魔面前,他有着大山般的坚强;在工作面前,他似黄牛般的奉献。在过去的19年中,杨宗文用他脆弱的身躯挺起了法律的尊严,用大爱无声般的行动实践着他走上司法征途时“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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