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10名攸县首届“十佳创业能手”,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推荐获奖者参加“县级劳模”评选;推荐获奖者参加“县级劳模”评选;对获奖者所创业的项目在信贷、创业贷款贴息、社保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评选出的其余10名优秀创业能手,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对获奖者所创业的项目在信贷、创业贷款贴息、社保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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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攸县人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推进我县“新创业,新攸县,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进程,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首届“十佳创业能手”评选活动。 |
(一)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 创业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契合攸县整体发展规划与思路,有利于促进和实现“新创业,新攸县,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三) 具有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不断开拓创业新路。
(四)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企业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质量、环保、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五) 创业项目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六) 创办的企业和开发的产品具有创新性,企业效益较好,服务质量较优,主要经营指标在全市乃至全省同行业排名居前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县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七) 对当地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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