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男,中共党员,1982年6月生,现为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监事、党支部委员、合伙人、土地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创业者协会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首席特邀律师,三湘都市报法援团律师。
杨文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公益为民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目前已代理的200多起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广泛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一名出身农村寒门靠拼搏自强成长起来的年轻优秀律师,新一代的佼佼者,以其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一、 坚定政治理念,严谨自律执业
他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
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比如他在办理涟源市水榭花都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杨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自觉地维护了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了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
二、 公益事业优先,积极反哺社会
杨文律师深知,律师虽无职无权,但头“戴着荆棘的王冠”,手“握着正义的宝剑”,可以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执业之初就办理了一起至今看来似乎不可能成功的案件。
2010年杨文律师代理了娄底的维权长达3年之久的一起工伤赔偿案,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岂知竟然被某基层人民法院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予以驳回,理由是刚出台的劳动法解释三中的新规定对此类案件不再予以受理,主办法官说请示过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当时的主管庭长也认为此类案件不应再予以受理,这消息几乎让人绝望,此后娄底范围内20多件类似案件均被驳回。
面对如此困境,杨律师没有气馁,他凭着执着的信念,对本案进行全面的研究,发现该法院的生效判决存在对法律理解上的重大错误。鉴于本案是劳动法解释三出台后的一例标杆性案件,其在湖南乃至全国具有巨大的辐射作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非常慎重。他首先找到相关媒体请求舆论予以关注和支持,在上诉期间他又10多次从长沙赶往娄底找到合议庭法官将自己的理解在他们面前作了全面阐述,然而出于职业上的惯性思维及法官对生效判决的参考,审理该案的法官开始并不肯接受他的代理意见。
初生牛犊不怕虎,杨律师对认准的事情决不轻言放弃,他为此前后写了上10万字的文章和材料,在博客上公开发表阐述自己的观点,将案件材料和事实理由等分批次寄出给国家和省里的主要领导争取他们关注,也多次和几级法院法官交流探讨,甚至发公开信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PK,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他的代理意见被合议庭采纳,二审判决成功改判,娄底法院在此案后出台了内部指导意见明确此类案件法院应当受理。此案判决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有关媒体纷纷做了报道,办理这起案件后,杨文律师在业务上很快打开了局面,对律师工作也有了更大的信心。
他在2011年以来组织、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还有:
1、 接受邀请义务担任长沙市创业者协会、《创业》刊物的常年法律顾问;
2、 受雨花区政法委委托义务协调处理高桥广州服饰城非法集资遗留案件;
3、 参加律所组织到女子监狱和多个社区进行的义务法律咨询和帮扶活动;
4、 办理法援中心指派或当事人申请义务法律援助的案件近10起;
5、 多次参与律所或社会发起的义捐活动,主动捐款15000余元。
6、 提出报请长沙市人大制定《长沙市维权管理条例》和《长沙市融资规范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书。
三、打造专业团队 与时锐意创新
“团队化、专业化”方向是未来律师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深度细化分工将成为必然,这是杨文律师执业之初对行业未来发展所做的判断。他根据国家对农村发展和土地改革的前沿政策,结合自己多年企业和处理农村法律事务的生活经历,将服务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确定为自己笃定的方向,努力朝土地流转专家型律师方向迈进。他致力于将团队打造成全国土地流转领域专业法律服务的领跑者,为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保驾护航。
四、牢记青年使命 树立正面标杆
立志成为有为青年,这是杨文律师对自己的基本要求。然他深深地意识到只有身边和社会有大批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好青年,国家和未来才有希望。作为律所年轻的合伙人,杨文律师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对刚出大学校门的年轻律师通过“思想上帮,工作上带,业务上‘让’,生活上关心”的方式呵护他们成长,在律所广大青年中起到了积极影响和带动作用。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杨文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 “做律师是由于热爱律师”,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为了成就一番律师事业,他以苦为乐,甘于奉献,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是展示当代律师风采的真正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