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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张顶乐


    张顶乐,男,1984年11月生,湘潭县人,2007年毕业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07年10月分配至湘乡市公安局壶天派出所工作,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至今,担任壶天派出所刑侦副所长。
    7年来张顶乐同志一直坚守在湘乡最边远的地方,任劳任怨,凭着对警察职业的执着与追求,对党的赤胆与忠诚,他一步一个脚印,数年如一日,顽强拼搏、辛勤耕耘、为构建“平安壶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09年张顶乐同志为主侦破了系列盗窃汽车案,抓捕团伙成员13人,挽回群众损失50多万元。2011年参与王建军涉黑团伙案,抓捕成员30多人。2012年上半年张顶乐同志再次抽调至市局侦办沈小明涉黑团伙案,打击处理十余人。张顶乐同志所在壶天所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数均在全局前列,年年评为先进单位。2012年张顶乐被评为省级爱岗标兵。2013年度在张顶乐以及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壶天所获得年度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成绩,全年打击处理38人,行政拘留86人是以往3年的业务总和,张顶乐同志获得年度优岗和全市禁毒工作先进者。
    张顶乐同志是湘潭县青山桥镇人,因工作原因一直与妻子两地分居,且妻子一直身体不好。但张顶乐努力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7年来一直以所为家,绝大多数时间都贡献给了这个他所热爱的岗位。2011年7月份,壶天所辖区树塘村一民宅起火,村民望火兴叹、手足无措,如不有效的控制火势极有可能引发山火。接群众报警后,张顶乐同志立即与同事赶赴现场,组织村民在一里外的山塘取水,并带头爬上屋顶扑火。历经两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火扑灭,由于措施得当,有效的避免了山火的发生。大火刚刚扑灭,马上又接群众报警称有几个小孩在合东水库溺水,生死不知。来不及休息,张顶乐同志当即与同事赶至事发地点,不顾自己的疲劳,迅速组织周围会水的群众下水救人,在水库里救回一名溺水儿童。2012年3月份辖区潭溪村发生火灾,有人被烧伤。张顶乐迅速赶至火灾现场,满山的大火烧红了傍晚的天空。在村民的引导下,在半山腰的一个土坎下找到一名被山火烧伤的8旬老人,张顶乐同志立即组织村民一起将老人背下山,不幸的是该老人由于伤势严重,在下山途中经抢救无效已死亡。没来得及休息,又听群众说还有一名老人没有下山。当时天已经黑了,张顶乐一个人打起精神再次爬上大山,边扑火边寻找老人,1小时后在另一个起火的山顶上找到正被火围困的老人,将老人救下山后其家人突然跪在地上感谢民警救命之恩,张顶乐同志立即扶起老人家属,与家属一起将老人安顿好便悄然离开。同年11月份,在辖区一采石场调处一起纠纷时,采石场的两个年轻人情绪激动,分别驾驶铲车和挖机砸向准备离开的另一方当事人乘坐的车辆,张顶乐不顾一切冲上铲车,在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又毅然站到被挖的汽车边,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犯罪嫌疑人震慑于张顶乐同志不畏生死的精神,最终停止了犯罪行为,车上三人有一人重伤,其余两人平安获救。2014年2月,大雪封山,在外办案刚回所,张顶乐同志听到群众反映小水村山上有个老人被大雪困在山中,张顶乐同志迅速带领民警前往雪上中寻找被困老人,犹豫大雪封山,汽车无法行进,张顶乐与同事步行约3公里,而后再爬上已被大雪覆盖的大山,经过4小时的努力终于在山谷中将老人找到并救下山来。
    受伤对于公安民警来说是家常便饭,每次因公受伤住院张顶乐就跟家人说要出差一段时间,让家人不要牵挂。常年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常年为老百姓调解纠纷,常年在外奔波,一次次直面生死,一次次汗流浃背,一次次筋疲力尽。
    面对犯罪分子他凛然和无畏,面对群众他心柔如水,他对自己事业兢兢业业,对身边的群众真真切切。张顶乐怀着对本职岗位的热爱,在平凡中诠释着伟大,用行动和付出赢得了辖区群众和全所同事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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