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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李江


    李江,男,34岁,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民警,本科学历,三级警司,警犬技术助理工程师,警犬鉴别资格鉴定人。
    李江自1995年市公安局重组警犬技术工作队至今一直从事警犬技术工作。他怀着对警犬事业的热爱,满怀激情和斗志走进了这一特殊的刑事技术领域。他全身心融入到这项艰苦事业,通过不断努力熟练掌握了警犬技术,在侦查破案、安全保卫和抢险搜救等工作中大显身手。
    2012年,省厅开办了首期血迹搜索犬培训班,为了尽早掌握这项新技能,李江主动申请赴长沙学习,为了扎实掌握新技术,他在两个月的学习过程中刻苦训练,母亲手术住院也没有请假回家一天,最后以优异成绩结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2012年6月21日,衡南县向阳桥镇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造成一死一重伤,由于案发地点位于该镇中心市场,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李江使用警犬搜索、追 踪发现物证、指明方向,为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直接线索,衡南县公安局根据警犬作业结论,于当日下午2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航,成功地破获了这起恶性 案件。
    李江以高度的责任心,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无私的奉献精神,践行警察誓言,默默无闻地为衡阳的公安刑侦事业,为社会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抓捕“2014130”命案嫌犯的关键时刻,展示了他临危不惧为民除害的刑警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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