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1040 刘含 望城区第一中学 高二 408班 地区:望城区 网上学法答题考试排名:13 学生个人书面答题赛排名:1

学法用法文章

法,塑造完全人物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一方法学家派独树一帜,韩非子提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社会,提倡以法治国;至于思想正统地位儒家学派,其突出人物荀子也提出“礼法并用”,可见,法的作用不可小觑。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若不能懂法,用法,其人格必定存在缺陷。法之用人之全也。

不知法,青少年你失去了什么?

作为一个正处于初生牛犊不怕虎时期的青少年,犯错冲动难免是有的。校园欺凌现象虽少见却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我有一个初中同学因受他人长期敲诈勒索而积恨在心,后纠集几个社会青年对其进行报复。因行事冲动,将其肋骨打断,并刺伤其腹部,等待这名同学的,将是密不透风的高墙和令人发怵的电网。由受害人转为凶手,一个根源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若这名同学冷静分析,采取合理得当的措施,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一味地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却忘了生活中最坚固的法学根基,他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和欢乐,更是一个提升人格、促进个人发展的保护网。

不守法,青少年的你得到了什么?

两三年以前,某歌星儿子李某因涉嫌强奸、轮奸而轰动一时。人们想象不到,这样一个还只有17岁的少年为何如此不堪。家庭教育固然是缺失的,李某过的是“鼎铛玉石,金块珠砾”般的生活,其父母更是“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自高自大让李某更是动起了触犯法律的熊心豹子胆。而法网恢恢,法律面前的平等性,是由金钱和地位所永远不能撼动的。李某的恶行必将受到制裁。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物质条件丰裕却精神世界贫瘠的人是不在少数的,这种人是不完全的,有缺陷的。若守法,用法律知识带动道德素质的提高,就不会得到不守法带来的人们的蔑视和无止境的唾骂。

前瞻青少年的未来,若不以法为戒,即使少年时期惊险擦火,其成年时期必定是一片狼藉。原任株洲县县长的蒋永清,这个著名的“法学博士”一直教导属下要“依法行政”,然而,他却暗地收受涉案嫌疑人宋明的赃款。黑暗固然不可见,可一旦东窗事发,其损失必定惨重。

法,起到的不单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更有完善品格的作用。倘不如此,又怎会有培养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形象的目标呢?亘古又怎会出现《唐律疏议》呢?又怎会出现宋、明、清时期《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以维系正然之风呢?法之用,人之全也。不知法,不用法,必将导致人性的缺失和人生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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