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市州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文明办根据评选要求,向省文明办申报本地区、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原则上每类不超过2名。
2、省文明办对各地各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25个先进集体、25名先进个人、25个先进活动基地、24个创新案例的公
布名单及其内容简介。
3、省文明办在红网上公布名单及其简介。
4、评选投票方式为大众和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每类投票不得超过15个,大众投票占40%,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占60%。将投
票结果报省文明委,由省文明委领导审定。
5、投票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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