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条件
1.为株洲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在株洲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参选,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株洲改革开放事业中勇立潮头的先锋。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热衷公益事业、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行业领域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获得地级以上重大奖项和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先进典型。
4.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有力地推动了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
5.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纳税、合法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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