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 王汉桃: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

    王汉桃,男,1963年生,湖南常德人。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长。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警营是一座熔炉,化铁为钢。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汉桃从警26年来,用辛劳和汗水书写着人民警察不变的本色——忠诚,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十大杰出青年、省十大杰出民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

    1983年,王汉桃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做过派出所民警、刑侦民警,担任过武陵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市局刑警支队长、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一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他始终将青春、激情奉献给了自己所热爱的事业。

    在侦查岁月里,他无数次冒着生命危险与犯罪分子展开生死决斗,6次英勇负伤而毫不畏惧。亲自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达3000余起,抓获800余名犯罪嫌疑人,摧毁500多个犯罪团伙,组织指挥侦破了“2000·9·1大劫案”、“2002·11·11投毒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07年9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的首届中国最安全城市排行榜中,常德市在全国参评的661城市中位居第26位,在所有地州市中位列第10位,成为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由于刑侦工作的特殊性,不论是白天黑夜,不论是酷暑寒冬,只要案件一来,王汉桃都会义无反顾地踏上征程,这一走,可能是三五天,也可能是十天半月,甚至更长。王汉桃始终难以“忠孝两全”,曾被妻子笑称是她旅馆里来去匆匆的过客。

    2006年6月的一天,妻子到外地出差,原本答应妻子在家照顾小孩的王汉桃,在突发案件时,把13岁的女儿扔在家,赶赴案发现场去了。晚上电闪雷鸣,女儿害怕地带着哭腔打电话叫他回家。听着女儿稚嫩而带哀求的哭声,他一阵心酸,但是,案件现场还在勘查,案件线索还在清理,侦查方略还在斟酌,作为指挥员,他根本无法抽身。

    当凌晨6点多钟完成主要工作赶回家时,看到女儿一人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脸上还留着两行泪痕,面对此情此景,有泪不轻弹的他一时竟热泪盈眶。

    “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是王汉桃的座佑铭。作为刑警支队长、市局副局长,工作中常常遭遇金钱物欲的引诱,但无论职位怎么升迁,他始终做到严格自律,对说情行贿者严词拒绝,即使是群众出于真诚的感激,所送钱物他也一律婉言谢绝,分毫不取。

    因王汉桃的热心帮助,追回了被常德3诈骗犯骗走现金的江苏某单位,回到江苏后多次写信表示:“他们冲着王汉桃这个好警察,他们还会到常德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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