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胡明珠:民族舞蹈的耕耘者

    胡明珠,女,1955年生,湖南常德人。国家一级导演,湖南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湘西自治州文联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199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她是常德人,却把湘西民族文化推向了世界。她是舞蹈家,更是优秀的歌舞编导,她编排出的舞蹈,被人称叹为“撼人心灵”。

    她叫胡明珠,湖南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是国家一级导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舞蹈家。

    胡明珠出生于京剧世家,受家庭的影响和民族文化的熏陶,童年时代就对民族文化无比痴迷。勤奋自学的她,不但从书本中学习舞蹈编排知识,还向民间艺人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向行内人学习舞蹈功底、编导技巧,她的创造水平、组织能力迅速提升。

    从1986到1996年,这十年是胡明珠收获颇丰的一段时期。她先后创作和编导的苗族舞蹈《踩花鞋》被国家文化部派往波兰参加国际联欢节歌舞比赛,获得最高奖“特别奖”和“金手杖”奖;《拦门鼓》获全国舞蹈比赛丰收奖。

    胡明珠创作的土家族组舞《社巴乐》在全国广场民间舞蹈比赛中获优秀节目创作奖和“孔雀杯”奖,苗族女子三人舞《夏夜》在全国少数民族单、双、三人舞蹈比赛中分别获创作和表演二等奖,苗族三人舞《簸谷》在全国舞蹈比赛中分别获创作和表演一等奖及群星杯金奖,土家族三人舞《踩瓦泥》在第七届全国“孔雀杯”少数民族舞蹈大赛中获创作银奖和表演三等奖。

    作为文艺专家、艺术骨干,胡明珠三十多年来始终坚守在文艺宣传第一线,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超负荷的从事舞蹈创作和总导演工作,为繁荣文学艺术事业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她创作的民族舞蹈作品有170多件,均获得州级奖励,其中90多件获省以上大奖。为保护、挖掘和弘扬湘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湘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迅速崛起,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湘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大的积极的贡献。

    1997年,在创作大型民族舞蹈诗《扎花女》的时候,原本她只想做一部极富特色的小舞蹈,因为湘西的扎染工艺流程的劳作可舞性极高。

但是,凭着艺术的直觉和修养,胡明珠觉得扎染这个题材仅仅是一个小舞蹈在艺术层次上是不够的,它应该是更深层一点的、撼人心灵的东西。

    于是她决定到西南的扎蜡染之乡———贵州省东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丹寨和黔西的顺安体验生活。为了看一个扎染工艺流程,爬山路、坐马车,一天行程十七八个小时。

    经过精心编排,1999年5月,《扎花女》应国家文化部和99国际歌舞年长城艺术节组委会的邀请,晋京演出,引起轰动。

    在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扎花女》还获得创作“金奖”和表演“金奖”,也先后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导演奖、湖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特等奖。



Copyright@2001-2009 湖南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