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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此次活动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推荐对象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邵阳县工作、学习、生活的典型人物,包括近年来为邵阳县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县籍在外创业人士和外县籍在本县创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具体推荐标准是:

(一)邵阳县十大杰出经济人物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邵阳县经济建设中勇立潮头的先锋。

    2.企业候选人:候选人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已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近两年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县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创业立业、服务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对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与推动力。在依法纳税、合法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记录。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候选人:国家公职人员,为邵阳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在计划生育等方面没有违反政策记录,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记录。

    4、在外创业的邵阳籍人,为邵阳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邵阳县十大道德模范人物参评条件

    1.在某个行业或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贡献,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的人物。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强不息,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人物。

    3.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无私奉献,公平正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人物。

    4.自强自立,开拓创新,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的人物。

    5.在生活、家庭、情感上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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