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天门山下、澧水河畔。她随着新兴旅游城市——张家界市的崛起而发展,她的前身是大庸县人民检察院,1994年更名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她成立于1955年7月,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机构被撤销,1978年8月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后的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由恢复重建时的8名干警、3个部门,发展到现在的65名干警、14个部门,新建的6000余平方米现代化技侦大楼已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游德卿、彭家源、黎跃、向飞熊、刘三阳等历届检察长的带领下,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围绕“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工作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走在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得到了中央、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11年被区委评为“双文明”、“全面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先进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分别荣记集体二、三等功各一次、全省“五好”检察院;涌现了全省“杰出青年卫士”刘三阳、三湘“十佳女检察官”王建君、全省“优秀检察官”符汉雄、胡运文、李启谢等、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向慈庸、全市“十佳政法干警”李宗仲等先进模范人物,谱写了永定检察灿烂辉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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