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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辉


传递法律监督的“正能量”
——记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雄辉

    自2007年12月开始担任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他带领涟源市院先后获评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省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2012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成为全省基层检察院中唯一获此殊荣者,并再次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其个人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先后两次荣记二等功。他就是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雄辉。

    “十条铁规”服务经济发展
    涟源地处湖南省几何中心,是全省“三纵三横”交通网的枢纽城市,三一产业、华润电力、国产实业等一大批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齐聚此地。涟源市检察院高点定位,主动站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各项工作,出台了《服务涟源经济发展的十条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限时处理涉企刑事案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企业法人代表因一般性犯罪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为项目招投标提供预防查询,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应邀在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发挥检察职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秩序等。
    在刘雄辉的带领下,涟源市院将这十条执法办案“铁规”转化为积极行动,及时化解了一批涉及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城市建设的矛盾纠纷,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脱困解难,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得到了市委政府和驻地企业家的一致好评。

    顺应民意惩治贪污腐败
    2010年4月12日,石马山镇马家境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廖某等四人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涟源市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支付给该村三个村民小组的150万征地补偿款转账给廖某之妻梁某某的个人账户,以梁某某的名义按月息2.5%借给某房地产公司使用。截止2011年11月,四人共分得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利息款20万元。
    《村民的150万征地补偿款去哪里了?》,2011年11月16日,红网论坛的“百姓呼声”栏目里,这一则标题显得十分醒目。
    人民群众的呼声是第一信号,针对新农村建设领域存在的贪贿犯罪,刘雄辉带领干警把查处涉农惠农领域的经济犯罪作为服务民生的具体举措,在查办该案中做到了初查快、立案快、侦查快、起诉快。
    在查处该案后,该院将涉案款项包括利息等230余万元全部返还给村民。面对征地补偿款的失而复得,村民们无不欢欣鼓舞,为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拍手叫好。
    随后,该院又一举查办了该市六亩塘镇财政所杨某、李某等人利用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勾结商家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00余万元一案,通过办案,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查处自侦案件时,经常会面对形形色色的压力,有时办案干警思想压力很大,刘雄辉总是亲自到现场指挥,并为干警撑腰打气:“你们只管依法办案,其他的事,我来服务”。
    2012年,该院采取果断措施,重点查处了娄星公安分局民警肖强、吴灿和双江司法所聂光彪等人徇私枉法案。该案从初查开始到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仅用了43天时间,法院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此案被省院反渎局评为“优质案件”。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办案力度先进集体和办案质量先进集体,并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刑事案件“六个零”记录
    该院始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012年,涟源市院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508件801人,批准或决定逮捕394件59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3件968人,提起公诉571件831人。
    涟源是毒品泛滥的重灾区,一个百万人口的县级市,吸毒人员达3000多人。2012年,该院受理的涉毒案件就达120件170人,通过审查批准逮捕108件153人;受理涉赌案件21件49人,批捕49人,通过突出打击重点,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该院办理的梁某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产生了全省性影响;追捕的龚某因贩卖毒品一审被判处死缓;提起公诉的周某抢劫一案被评为全省公诉优案,张某某非法采矿案起诉书被省院评为优秀起诉书。
    该院全年所办案件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现象,审结率及准确率均达100%,创造了娄底市办案人员最少、办理案件最多、办案质量高的纪录,实现零无罪案件、零错捕案件、零安全事故、零涉检上访、零公安机关复议、零干警违纪违法等“六个零”记录。

    创新机制强化法律监督
    在全院的大会小会上,刘雄辉提得最多的是“要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在全面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该院积极探索强化诉讼监督的有效途径,构筑了与多部门联合、多方位联动的诉讼监督网络,进一步深化了诉讼监督的多元价值:创新捕后介入、执法检查方式,构建了侦查监督的多维网络;探索建立量刑要素评估和抗诉前请示机制,增强了刑事审判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创新监管执行环节信息内外互动机制,增强了看守所羁押和减刑、假释的透明度;建立民行案件多重审查机制,实行提请抗诉与息诉和解联动;探索开展诉讼活动渎职行为调查,强化了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该院诉讼监督工作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江、省人民检察院龚佳禾检察长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
    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刘雄辉还对一些腐败易发生领域、环节开展调研、思考,自己动手写讲稿,并与干警一起剖析发案原因,先后到机关、企业、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涟源市委党校还把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列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形成了固定的学习内容,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他的倡导下,涟源市院实行“阳光检察”,在全市率先开通了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短信平台、设立电子触摸屏、法律监督(举报)信箱,举办“检察开放日”、“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深受社会广泛好评。
    2012年,涟源市院切实加强了12309举报电话和平台建设,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等工作制度,全年共受理来信36件,来访248人次,其中刘雄辉亲自接访120人次。全共处理各类信访积案16件,继续保持了涉检信访积案按期办结率、化解率100%的成绩,在全市政法各单位中居首位,该院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贯彻学习修改后刑诉法,是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抓手。为了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要求,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他通过制订培训方案、组织学习培训、邀请名家授课和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衔接工作的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他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潜心钻研法律,撰写的《基层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的有效途径》、《辩护职能的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完善》等工作经验和调研报告先后被高检院简报、《人民检察》、《法律科学》等刊物采用。
    他带头执行各项制度,无论是节假日、双休日还是晚上,他一律将自己乘坐的公车停放在院内。在他的影响下,广大干警也绷紧了严格自律这根弦,全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纪检监察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2012年,全院有3个部门被上级机关荣记集体三等功,17人次被记功,15人被嘉奖,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在全省社会管理民意调查中得分排名稳居全市政法机关前列。
    业精于勤,执法惟明。刘雄辉就是这样,以一个基层检察长的无私无畏,传递着法律监督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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