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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选 步 骤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即日起至2013年5月25日)
    1、发布信息:通过下发文件和红网、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法治湖南网、法治湖南媒体机等省内媒体发布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
    2、推荐申报:主要以各市州、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部门、高校、媒体为单位组织推荐,同时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也可向评审机构推荐(包括自荐)申报候选人物及事件。
    3、信息汇总:社会各界推荐申报的候选人物、事件均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负责收集。

    第二阶段:初评及公示(2013年5月26日至7月8日)
    1、确定入围对象: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并通过红网、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法治湖南网和法治湖南媒体等机构进行发布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
    2、接受公众投票:对入围的候选人物、候选事件进行公众网络投票。社会公众可登陆红网、法治湖南网相关专题点击投票。

    第三阶段:领导审定(2013年7月中旬)
    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投票(30%)、专家评分(70%),确定“2012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10名左右送审名单,报有关领导审定。

    第四阶段:表彰报道(2013年7月下旬)
    省依法治省办将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红网、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省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法治湖南网、法治湖南媒体机等各类媒体发布此次评选的结果,并继续开展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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