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美。发展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资源的农富产品生产和加工业,有利于形成“一村一品”;或以自然、人文资源共享为依托的乡村旅游服务业蓬勃发展,特色突出,管理和接待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农民增收和社会参与的需要。
(二)生活美。村民生活条例便利、生活方式文明。主要体现在:
1、良好的生活条件:农户庭院整洁、居住宽敞;
2、文明的生活习惯: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放杂物现象。
3、现代文明信息畅通。
(三)环境美。村容整洁,生态文明,呈现出景观化的特点。
1、基础设施较完善。建设有规划,布局合理,村寨干净、整洁,道路通畅,有健全的村道管护机制。
2、民居有特色。居住相对集中,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独特,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符号,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自然融为一本,具有旅游和经济开展价值。
3、村寨绿化美化。林木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
(四)人文美。
1、融洽的干群关系。村、支两委班子以人为本,管理民主,廉洁奉公,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2、良好的道德风尚。村民遵守纪律守法,诚信守信,待人热情,无重大刑事案件等问题。
3、健康的文化活动。文化设施健全,经常性地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并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和群众基础。无封建迷信活动及聚众赌博等不文明现象。
(五)田园美。有独特的田园自然风光、人文古建、休闲农业等旅游资源。能够推出适应周边城市人群观测的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游乐接待条件,依靠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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