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爬滚打在基层公安局长岗位上十余年的王升平同志,始终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整合内外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方法举措,提升能力素质,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实现了广大群众对钢城公安工作满意度的大幅提升,是一名名副其实的法治公安排头兵。在他亲力亲为的带领下,该局执法质量考评多次获得优秀,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极大提升,全体民警实行职责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局推行民警结对帮扶问题学生机制,全局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与保障力度空前,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获省厅检查组表扬和好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莅临该局视察调研时,对王升平同志提出的“多破案不如少发案”等治安防控工作理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2014年的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这一理念,大力推行钢城治安防控模式。《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各级新闻媒体纷纷刊登报道该局治安防控等亮点工作。该局的“三化”治安防控模式、“三零”机制服务企业发展和文化育警等多项特色亮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全市推介。因工作业绩突出,2009年、2010年、2011年该同志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2011年荣获全省公安工作“创新之星”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娄底市优化企业周边环境突出个人并记二等功。
一、树立法治思维理念,夯实法治公安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王升平同志坚持民意导向,用法治思维引领法治公安建设,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引导全局民警把法治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有效增强了全局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一是破除法治“无用论”,树立“公平正义是平安钢城建设基石”的理念。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王升平同志主动摒弃“破案是硬道理,执法规范化是软指标”的错误认识,坚决防止出现因为执法不公不严,导致破案越多、行动越多引发矛盾也越多的现象,以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破除法治“束缚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是公安法治建设生命线”的理念。转变“抓规范是给民警带‘枷锁’、是束缚办案‘手脚’”的观念,杜绝在执法办案区“唱空城计”和先审讯再“走过场”的不规范行为;解决有制度不执行、有装备不佩戴、有场所不使用等问题,教育民警变逃避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变被动适应为主动作为,让执法办案始终在监督下进行。三是破除法治建设“部门论”,树立“全警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理念。率先垂范,自己先带头学法、用法、执法,要求全体局领导及各单位领导努力克服领导“只审批不看卷、只签字不把关”的问题;使全局各单位不管是领导还是民警都精通本领域的法律知识,努力克服“法治建设是法制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的误区;办案民警克服“用法不懂法、执法不守法”的问题,建立了“法治建设全警化”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全警执法规范化”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打防管控并举,营造法治公安和谐环境。打造法治公安,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既是民意需求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法治公安的工作重点,只有打防管控并举,才是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保障。王升平同志把做实“平安警务”,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第一责任,坚持打防管控并举,为钢城辖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一是打黑恶,除霸痞。坚持“主动出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大力打黑除恶,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在钢城辖区的滋生、蔓延。2014年5月,该局成功打掉一涉恶团伙“情义帮”,一举抓获8名团伙成员。二是破大案,保民安。充分发挥“尖刀”、“拳头”作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不放,成立工作专班,发起集群战役,全力攻坚,确保对重大案件的快侦快破,消除社会影响,提高群众安全感。2014年成功破获了“1.15” 杀人分尸案、系列强奸案、省厅督办全省系列跨市州专盗货车柴油案、刘某7000余万元特大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三是抓小案,赢民心。树立“破小案、赢民心”观念,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打击,多警种联合开展区域联动、合成作战,切实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侦破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同时,强化破案追赃取信于民,及时向群众发还破案追缴的财物。四是抓整治,净环境。以促进涟钢等企业改革发展为己任,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构建“零距离”服务、“零容忍”整治、“零干扰”自律的“三零”工作机制,大力优化整治涟钢及其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偷盗涟钢物质、阻工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共取缔废品收购站点146家,查处废品收购站点69家,清查劝返“三无人员”5000余人,涟钢周边治安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厂区发案大幅减少。同时,严打“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大力清查整治宾旅馆、美容美发店、电游厅和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五是抓信访,解民忧。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建立以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重点走访、跟踪回访为主要内容的“五访”工作机制,主动掌握信访动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实,信访稳控化解成效明显,成功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同时,对非法上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14年全局共行政拘留13名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人员。六是抓防控,赢民赞。创新治安防控模式,强力推进治安防控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 密织社会防范网络,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辖区刑事案件发案连续3年大幅下降,初步实现了“政府减压、公安减负、百姓受益”的治安防控工作目标。钢城治安防控工作荣获201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二等奖和全市公安工作唯一的创新综合奖。外地学习取经者纷至沓来,2014年4月,山西省晋中市政法系统专程来该局学习考察治安防控工作,当年9月,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暨派出所建设治安防控工作现场会在衡阳召开,钢城治安防控工作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和典型推介。
三、严格执法主体规范,奠定法治公安坚实根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牛鼻子”,是法治公安建设的支柱基石。王升平同志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纲,突出阳光执法,狠抓民警规范执法行为养成和能力素质的提升,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平”的新要求,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转变执法观念。紧扣执法质量生命线,牢记和恪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并重,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平公正有机统一起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让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同时,在钢城辖区着力构建“学校、家庭、学生、民警互助行”联动助学、源头治理机制,从辖区10所院校初中以上学生中,筛选出82名问题学生,逐一确定帮扶民警,民警与学校、家庭互动,一对一地转化问题学生,问题学生改好率达93%以上。二是强化执法培训。拓宽学习平台,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通过组织民警开展案例点评、实地演练、旁听庭审等多种活动,着力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坚持以素质强警为本,牢固树立“文化育警、文化强警、文化塑警”理念,不断激发民警学习动力,将每周一晚定为民警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时间,十年来从未间断,采取专家宣讲、集中学习、业务培训、随岗训练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强化民警爱岗敬业、廉洁履职意识,着力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情应对管控能力。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2014年以来共邀请专家、学者讲课16堂次,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讲课23堂次,有效提升了民警的素质能力。主动开展执法帮扶,结合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后进赶先进的帮扶活动,引领和促进全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职责权力清单制度,在修改完善和制订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工作职能职责、流程内容标准、制度机制保障等,将各单位的职责(权力)清单汇总编制成册下发全局,进一步规范民警行为,促使民警履职尽责。对接处警、立案、侦查等执法环节建立一套严密执法工作流程,制订《法制员制度》、《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等执法工作制度,完善案件限时办结、“五级”审核把关等执法工作机制,法制室加强对实战办案单位的服务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取证。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教育培训为抓手,并通过以案说法、案卷评查等举措,深入开展民警执法能力、公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增强规范执法的能力。同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执法突出问题,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问责工作,2014年全局共排查整改七大方面的执法突出问题76个。
四、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筑牢法治公安监督堤坝。法治成效的保障依托于执法监督效能上,王升平同志狠抓执法监督,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定期上门征求意见,以警务公开、警务调查、案件回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对公安执法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把民警执法活动全部置于监督之下,倒逼执法行为规范,以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确保执法质量。一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督促法制、督察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加大对执法办案单位的检查指导、督察调查、案件回访和责任倒查的力度,强化对执法过程的整体管控。以规范接处警、如实立案,规范场所使用、执法回告、信息化应用为重点,严格落实好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严格运用考评及监督结果,严防冤假错案,集中整治接处警和执法办案中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并同步实行网上监督和考评。开展案件自查自评、全局集中讲评等活动,加强日常监督,法制室将审核案件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归纳整理,定期发布执法情况通报,对问题个案进行倒查追责,并督促整改,同时将通报情况纳入办案民警的精细化管理考核,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2014年,全局共执法质量考评扣分43案72人次,通过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局执法质量明显提升。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中聘请一些公安执法工作监督员,通过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全面落实召开警情通报会,加强与外部环境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地满足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最大程度地追求民意指向和社会效益。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局民警深入基层,走家入户,广泛开展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调研,进一步密切警民联系,和谐警民关系,以赢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四是强化执法质量考评。以执法检查为抓手,紧扣执法质量这条生命线,全面加强考评,着力整改案件笔录、材料回传不及时和案件视频资料不全等问题,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建、以考促用。坚持落实“执法六必录”的硬性要求,将执法办案的全流程音像资料与网上电子案卷并轨,实现全程可视化和可回溯监督管理。
王升平同志就是这样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以法治公安建设为引领,大力提升全局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与全局民警并肩战斗,着力打造和谐平安钢城,奏出了“法治公安”最强音,吹响了“为民警务”新号角,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公安局长的职责和誓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