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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喻建中


    在法治湖南建设的沃土上,在与民生联系最紧密的民政工作最前沿,有这样一位辛勤的法治耕耘者,他十几年如一日,为推动湖南法治建设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他叫喻建中,现任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此前曾先后任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宁乡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芙蓉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在长期的法制工作中,他坚持一边自觉虚心学习,一边务实创新工作,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获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理学博士后资格;其负责的法制工作特别是参与的多项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获得省部肯定,他撰写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政策建议,多位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海无涯,努力做与时俱进的法律人。
    伴随法治改革和法学发展,法制工作者的一生必须是不断学习的一生。喻建中同志坚持学习不懈,努力使自己不仅注重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法学核心期刊,而且先后在职修完了湘潭大学的法律专科和本科课程、湖南师范大学的国际法硕士课程、湖南农业大学的管理学博士课程,获博士学位和学历,1994年获全国律师资格,1995年获全国检察官资格,并于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完成了法理学博士后研究,具备了全面的法学知识和较高的法学水平。2014年7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中国博士后工作年报.2013》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两名博士后科研简介材料入选"博士后人才与成果概览",喻建中博士后榜上有名。学习已经成为他人生最大的嗜好,也是他厚积法治建设力量的重要方式。
    耕耘不息,努力做踏实敬业的法律人。
    喻建中同志在县区、市、省多个法制岗位工作过,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力争在法制岗位上对社会有所贡献。在省民政厅期间,立法方面先后参与起草了《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规规章和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其中《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和《湖南省募捐条例》在全国属于开拓性立法实践,获得了部里和社会的广泛好评,2013年省民政厅先后在全国民政法制会议和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作了立法经验介绍。执法方面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程序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湖南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进行执法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行政处罚听证,省民政厅2009年至今在每年的依法行政考核都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2009年还被评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模范单位,2011年被省政府确定为政府服务示范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先后在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组织的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政务公开、普法工作分别获得省里和部里的表彰。同时,加强合同审核,没有出现重大纰漏;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无一起败诉。通过扎实工作,他任芙蓉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即获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在省民政厅多次年终考核优秀。在法制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已成为他人生最大的追求。
    奋斗不止,努力做奉献担当的法律人。
    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喻建中同志坚持大局为重,积极参与上级法制部门交代的各项任务,积极为领导建言献策。在宁乡县政府法制办期间,他借调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参与了全市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起草了市政府向市人大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报告。在芙蓉区政府法制办期间,他在非典工作启动时建议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开展非典抗击工作,并承担防非办的日常工作,被长沙市政府记二等功。在省民政厅期间,他被省政府法制办抽调参加了每年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被民政部二次抽调参与部长法制工作讲话材料的准备,均获省部法制部门领导的好评。特别是在省政府制订《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时,他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条款的起草工作,为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起草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123条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有关民政工作的就达32条。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根据民政部的委托,他执笔完成了5万余字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研究》,论证了为什么在大力削减行政许可的背景下还需确立养老服务许可制度,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确立养老服务许可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2014年4月,他应邀在全国人大召开的慈善立法座谈会上所作的《以立法构建“市场在慈善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机制》的发言,获得了全国人大领导和与会专家的好评。同时,在新一届党中央组成后,他撰写《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具体措施的建议》上书党中央,提出从党、政、社会和机制四个方面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得到多位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中组部还邀请其到京专门听取其具体建议。在服务法治建设大局中有所奉献是他人生最大的乐趣。
    创新无尽,努力做务实进取的法律人。
    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喻建中同志立足岗位实践,积极思考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新制度、新措施。在检察院期间,撰写的《试论民事检察调解制度的设立》、《试论公诉人的当庭监督》等获省市奖。在县区政府法制办期间,撰写的《村财务,谁管?》、《法治长沙:打造一个独特的环境品牌》在《政府法制》等刊物发表。在民政厅期间,撰写的《关于我国殡葬立法价值取向的思考》、《民间组织管理立法研究》、《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社会组织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认定困扰与立法完善》、《我国农村发展中民间组织的作用》等在《社团管理研究》、《民政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集》、《中国民间组织报告(2011-2012)》等刊物著作发表,有的文章还获省领导重要批示。思考是他做好法制工作、提升自我的重要方式。
    喻建中同志在长期的法制工作中,既注重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开拓;既关注国家法律,又关注党内法规;既关注国家立法,又关注地方立法,其研究成果不断地转化为法律法规,更获得中央领导肯定,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他秉持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态度,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如孺子牛一般,辛勤耕耘在法治湖南建设的沃土上,为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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