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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2014年以来,冷水滩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实行“审判长负责制”的改革,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审判工作在民主、公开、阳光下运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冷水滩区法院围绕这一目标,积极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极大地释放了“审判生产力”。
    建立责权对等的审判长负责制。传统的审理案件,实行庭长、院长审批制,重大疑难案件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且案件的分派也是层层下派,具有深厚的行政化色彩。实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则以审判长和合议庭为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由原来的“院长、庭长负责(审批)制”转变为“审判长负责(审批)制”,朝着弱化行政审批色彩、回归司法规律迈进了一大步。一是办案“一视同仁”。 根据业务需要及发展趋势,实行审判长员额制,采取法定审判长、转任审判长、选任审判长等三种形式,在全院确定了31名审判长,其中院长、副院长以及审委会成员13人为法定审判长,具有法律职称的5名庭长、7名综合部门负责人为转任审判长,通过考试考核,面向全院普通法官选任了6名审判长。不论院长、副院长还是庭长,只要穿上“审判长”的法袍,就与其他具有审判长资格法官同坐在一条“板凳”上,其审判地位、审判职权是一样的,责权利是一致的。二是审判长 “一锤定音”。制定《审判长负责制相关职权配置暂行规定》,赋予审判长两个方面的职权:在审判权方面,包括主持庭审、主持合议庭合议和复议、提请审委会讨论、签发裁判文书等具体事项的决定权;在管理权方面,包括审判组织内部的案件分配、信息录入、工作安排、人员调度、业务指导监督、对审判组织其他成员的考核建议、办案经费的分配等具体事项的管理权力,树立审判长在审判组织和审判工作中的权威,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办案责任“一人担当”。审判长对审判案件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改变过去“法不责众”、“板子不知打在谁身上”的问题。为强化担当责任,实行审判长员额动态管理制度。这次改革中担任的审判长,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出现一起错案(由审判委员会予以确认),即予以免职;各审判组织年终各项绩效指标中有30%以上在全市法院平均值以下的,对审判长予以免职。
    与此同时,该院在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中还配套推进了速裁快审、爱心调解两大改革。在原有庭室架构中增设了“速裁快审”庭,对省院规定的小额标的案件、简易程序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速裁的案件进行速裁快审。全年速裁案件296件,结案率97.86%,平均审理周期不到45天。将调解程序前置到案件受理审查阶段,成立了由社会爱心人士及人民陪审员20人组成的“爱心调解”,对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进行自愿调解。调解员处于主导地位,已调解61起,其中一名陪审员20天内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起。
该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经过一年来的运行,释放了巨大的“审判生产力”。初步建立起以合议庭为办案主体和管理单元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一套更加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与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相配套的审判管理体系,其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明显的,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各界的好评、人民群众的点赞,具体表现在:
    1、队伍活力明显增强。一是法官队伍积极性进取心增强。院班子成员带头办案,人均15件,共计138件;审判长权责一致,办案积极性空前高涨。2-12月,全院新收案2542件,审结1850件,同比分别增长21.9%、28.6%,成为省高级法院通报表彰的结案排全省前30名的基层法院。最多的一个审判组织结案达286件,其中审判长结案195件,成为省高级法院通报表彰的结案排全省前100名的法官;使得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方式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办案时间,让群众更快更直接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人民陪审员队伍荣誉感提升。通过爱心调解、诉前调解等创新方式,使人民陪审员从以前案件办理的从属地位。变为主导地位,提升了陪审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2-12月份,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56件,其中民事1218件,刑事290件,行政48件,参审率100 %,扩大了审判工作的民主化。三是苦乐不均得到有效解决。改革前,办案多的法官一年要突破110件案件,办案少的法官一年仅办理二三十件案件,苦乐不均,怨气较大。改革后,不论院领导还是普通的审判长,不论是难案还是易案,都轮流派案办案,做到一碗水端平,有效改变了苦乐不均、出工不出力的现象。
    2、办案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司法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节约了办案时间,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让群众更快更直接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据统计,2-12月,全院当庭宣判1475件,同比增长75.4%;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11件,同比增长6.9%;平均审理周期54.3天,同比减少10.7天。比如,朱某等10人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改革前迫于考核压力、奖惩因素等方面的原因,此类案件分成不同案件,由不同法官审理,部分案件数年都无法审结。改革后,法院立案庭统一调度,将所有案件“打包”由一个审判长负责,10案合并开庭审理,当天开庭,当天调解结案。
    3、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案件质量的核心指标发生了可喜变化,呈现出调撤率上升8.9%、息诉服判率上升18.9%,上诉率下降20.3%、发改率下降42.9%、信访量下降14.5%的“两升三降”的良好态势。4月17日,冷水滩区法院召开了原、被告当事人及代理人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法院现任审判长和合议庭的素质、能力、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法院监察室电话回访当事人19人,15人表示满意,无一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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