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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省司法厅主导建立环湘“6+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体系


    环湘边界线长达2000多公里,涉及湖南周边6省市、28个市州、94个县市区。在新形势下,省际边界矛盾纠纷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除传统的跨界婚姻、生产经营、矿产资源、商务贸易等矛盾纠纷外,因地界划分、生态环保、林权确认、水务管理、交通运输、大型工程建设等引发的新型涉边矛盾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更加容易酿成跨省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边界安宁和社会稳定。针对这一形势,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平安建设的精神,积极协调接边省市,探索建立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积极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并且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1989年,我省安乡与湖北公安两县成立了湘鄂黄山周边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此扩展到接边的常德、荆州两市,开启了长达20多年的湘鄂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共调解边界矛盾纠纷8000余起,防止群体性事件800多起,为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湘赣两省合作建立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接边9市、20个县市区签署了联防联调协作协议,目前已成功化解跨省矛盾纠纷100余起,预防民转刑、群体性械斗20余起,为湘赣边界被国家评为“平安边界创建示范线”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外,我省郴州、怀化、湘西、永州等地分别与接边省份的兄弟市州签订了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协议,成功化解了大量边界矛盾纠纷。
    在总结推广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省积极主导推进环湘“6+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建设,于2014年3月27日在长沙召开了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会议,七省司法厅局长共同签署了协作协议书,标志着这项工作的全面启动;11月份又组织法制日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赴湘赣、湘鄂、湘黔渝边界开展了“三调联动边界行”督导宣传活动,中央办公厅、司法部、湖南省委办公厅内刊和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对此进行了登载报道。
    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的工作原则和宗旨是,按照“矛盾纠纷联防、边界居民联谊、经济活动联营、平安边界联建”的工作要求,以“平等协商、相互协作、积极防控、联调互动”为原则,以睦邻友好、边界和谐为宗旨,坚持“省省推动、市市协调、县乡为主、村村交流”,认真落实“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等各项措施,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发生,将其解决在基层、边界和萌芽状态,努力争创“四无”即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激化事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引起的非正常上访,努力实现边界安定有序、居民安居乐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建立联络会商机制。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定期协调会商机制,省级层面由湖南省司法厅召集召开联防联调协作会,会议原则上每三年召开一次;接边市(州)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接边市(州)轮流召集,研究制定计划,部署和督查联防联调工作,指导、协调处理重大跨界纠纷;接边县(市区)研究部署和推动联防联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协调和协助调处跨界纠纷;接边乡镇(街道)实行主任轮值制度,具体负责调委会的日常工作,管理、指导村居(社区)联防联调工作;接边村居(社区)及时化解跨界矛盾纠纷或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联防联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情况。
    二是实施联合排查机制。接边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节点、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节点、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排查、同预警。附后传统的跨界婚姻、生产经营、矿产资源、商务贸易等矛盾纠纷外,重点排查因地界划分、资源环保、林权确认、水务管理、交通运输、大型工程建设及容易酿成跨省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涉边矛盾纠纷。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市区)每两月排查一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目前,湖南省常德市和湖北省荆州市已做到了每月排查一次,成员单位之间每月交流一次,对于重大隐患,实行定班子、定领导、定方案、定时间调解。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和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季度和维稳特护期专门组织开展跨区域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演变。
    三是健全联动调处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及时汇总、筛选接边地区摸排调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上级转办、领导交办等矛盾纠纷信息,按矛盾的轻重缓转办、领导交办等矛盾纠纷信息,按矛盾的轻重缓急、性质等归类、建档。重点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因素,组织专门人员,分批次、分步骤查找矛盾起因。根据不同类别的矛盾,提出合理的处置方案,对调处时间、步骤、责任人、预期目标等作出明确规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原则上以纠纷发生地和先受理方为主调方,另一方为协调方。对重大以上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人民调解协议执行情况,上门做好耐心细致的开导教育,倾听纠纷双方意见和建议,巩固调解效果。去年湘赣召开首次协作年会以来,接边9市、20个县(市、区)已成功化解跨省重大矛盾纠纷72起,其中预防民转刑案件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
    四是探索联网共享机制。作为发起方,湖南省司法厅将进一步主动协调各接边省市司法厅(局)牵头搭建好省际联防联调工作协作平台,加强对联防联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推动将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调解组织联防联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建立跨省的市、县、乡、村四级工作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对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及时向毗邻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通报信息、互通有无。通过建立QQ群、视频对接交流系统、互送信息简报和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疑难纠纷报告互通制度等方式,实现接轻这地区矛盾纠纷信息联网共享,确保各类边界矛盾纠纷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如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和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通过“湘赣司法一家人”网络 QQ群,向40多名接壤乡镇、村(社区)的联防联调工作人员,统一发布工作安排,相互交流社情民意,研究探讨工作难题,真正实现了双边信息资源即时共享。湖南省攸县柏市、鸾山两镇联手江西省莲花县白竺、六市、荷塘三个乡镇,在联合调委会建立短信平台,定期以短信方式向边界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矛盾纠纷“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劝和”理念,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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