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楼分店(以下简称水星楼分店)于2009年1月13日成立(系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外资企业分支机构。2014年3月5日,常德水星楼分店张贴《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楼分店员工安置通知》,告知全体员工水星楼分店决定于2014年3月19日停止营业。通知中提供了三种安置方案供员工选择:一是同级别的员工可选择在沃尔玛全国其他店转职;二是公司有其他岗位,员工可申请,但需要经过面试;三是决定离开沃尔玛公司的,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通知同时要求员工在2014年3月19日前作出选择。对于店方的安置方案,店工会和部分员工提出质疑,认为店方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全体员工或工会的义务,也没有就安置方案事先和员工沟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3月19日,仅有54名员工选择与店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仍有69名员工拒绝对安置方案作出选择。鉴于此,沃尔玛方告知员工将考虑回复期限延长至3月28日,但仍遭员工拒绝。2014年3月28日、3月31日,常德水星楼分店作出终止69名员工劳动合同的决定。
闭店纠纷产生后,以常德沃尔玛水星楼分店工会主席黄兴国为首的店工会首先站了出来,于2014年3月24日向店方提出了《谈判邀约函》,店方未予响应。同时,69名员工自发的组织起来,以静坐的方式表达对店方的不满,同时阻滞店方转运库存商品。正因为如此,店工会主席黄兴国被媒体称之为最牛基层工会主席,常德沃尔玛水星楼分店工会委员会被称之为史上最牛基层工会。
常德沃尔玛水星楼闭店引发的劳动纠纷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关注,特别是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先后有新浪、搜狐、凤凰、南方都市报、潇湘晨报、英国金融时报等国内外二十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同时,常德沃尔玛事件也引起了国内劳动法学领域专家学者的论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两次到常德参与协调,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也到常德表示愿意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2014年4月3日-4日,“湖南常德沃尔玛工会维权事件研讨会,暨集体谈判论坛2014*河南”在河南登封举行,并发表了《嵩山宣言》。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全国总工会、人社部等中央部门也表达了对常德沃尔玛事件的高度关注。
常德沃尔玛水星楼闭店引发的劳动纠纷,作为常德市、武陵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3月6日,常德市信访局组织了包括劳资双方和其他多个部门参加的协调会;3月7日,常德市总工会再次组织协调会;3月14日,市信访局再次组织协调会;同日下午,武陵区商务局组织了与员工的见面会;3月18日,武陵区常务副区长组织协调会。在多个部门组织的协调会中,均因劳资双方分歧过大,始终未能达成协议。
2014年4月25日,69名员工和水星楼店工会分别向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特别是以店工会为仲裁申请人提出的履行集体合同争议案,在某种程度上讲在全国尚属首次,没有先例可循,官方、民间都极为关注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如何处理。
2014年4月29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职工和店工会的两个仲裁申请。对于店工会提出的履行集体合同纠纷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于2014年5月56日、27日对两个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对新闻媒体采取了开放态度,允许新闻媒体对仲裁庭审进行报道和采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常德市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表现出极大的担当和责任心,释法、说理、讲情,力促双方达成和解。通过艰辛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有63名员工选择与沃尔玛方达成和解。2014年6月25日,对6名达不成和解协议又不愿撤诉的员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驳回了职工的仲裁请求。同日,对常德水星楼分店工会委员会履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案件也依法作出裁决,驳回仲裁申请。
该案裁决后,6名员工依法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纵观常德沃尔玛水星楼分店闭店事件发生后,前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就一些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备之处,也引发了法学界的争鸣和论战。裁决作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接受,新闻媒体都只是进行了客观中立的报道。对于一些争论,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实务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应该说,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