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对象及条件:24个民族县和辖有民族乡的县可以推荐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参评;村镇要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是生产美、生活美、环境美、人文美、山水美的综合体现。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生产美:基本形成特色产业,能较好地满足农民增收和社会参与的需要。
2、生活美:村民生活宽裕、生活条件便利、生活方式文明。
3、环境美:村镇风貌、特色民居得到较好保护,村容整洁,生态环境优美,呈现出景观化特点。
4、人文美:民风文明和谐,道德风尚良好,民族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民族团结进步。村支两委战斗力强。
5、山水美:有独特山水风光、人文古建、休闲农业和旅游资源,能够推出适应周边城市人群观赏的旅游产品,具有一定游乐接待条件,能依靠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
备注:首届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不再参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镇”是自然镇,不是行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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