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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省消防总队全面推进规范执法“四大体系”建设


  2015年,省消防总队严格落实省委法治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消防理念,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四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全省先后有3个基层执法单位、2个法制部门分别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消防法制部门”,18个执法单位被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2013-2015年度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余个基层单位因执法工作成绩突出分别受到当地党委、政府表彰。一是实现“突破性”立法,不断完善地方消防法制体系。新《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颁布实施后,总队圆满完成了《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实现了3大突破与8项创新,获得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号召全国学习湖南经验。同时,制修订地方规章2部,编制地方标准20个,并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及时对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进行逐项清理,详细编制了消防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办事服务项目指南,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布。目前,我省初步形成了以《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为主体,地方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地方消防法治体系。二是突出“标准化”执法,努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写了100万余字的《湖南省消防监督执法细则》、《法律法规制度汇编》等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丛书,制定了消防监督检查等5类42项执法制度和11类93份询问笔录模板以及8类136份法律文书填写范本。结合执法实践,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网上运行工作方案》、《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应用管理规定》等执行规程,在明确消防违法行为界定标准和量罚原则的同时,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及时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形成了支队、大队、公安派出所三级网上消防监督执法体系,全面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落实“创新式”服务,切实加强执法效能体系建设。依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积极开辟“绿色消防通道”,创新开展消防受理“亮窗工程”建设,研发“湖南公安消防行政许可网上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消防行政许可网上申报、预约、查询及评价等功能。分别在公安网、互联网设立法制咨询栏目,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建立社会公众服务平台,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在全省各市州设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并为全省14个支队、130余个大队的消防政务公开网进行升级,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消防信息“高速公路”,及时公示消防执法信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效能“三项制度四项机制”建设,精减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全面实现行政审批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目标,大力提升了执法的社会效果。四是推行“全覆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体系。及时对现有执法权力进行摸底整理,编制了《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队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并通过湖南消防政务公开网及时公示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7项权力制度,逐步构建了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执法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框架。制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办法》,细化执法过错追究的标准、程序。通过签订执法责任状、设立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纪检专用账号与效能监察室等方式,实现了消防监督执法的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形成了执法超期每月巡查,执法案卷每季度网上考评,执法质量每半年实地核查,全年不间断执法回访的考评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与责任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紧密挂钩。在全国率先开展“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满意程度”的民意调查活动,并建立了警务调查、自主调查、委托调查的三位一体的执法回访模式,调查回访结果作为执法工作考评、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特邀消防监督员、警务公开、公开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督查150余次、召开座谈会80多次、走访企事业单位76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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