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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湘潭市收回湘江四大桥(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取消收费


  湘潭湘江四大桥(莲城大桥),系我市于2003年以BOT模式引进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全长1340.86m,宽27m,是一座跨越湘江的特大桥。该桥西起湘潭市二环线与沪瑞高速公路连接线交点,东接107国道,起着连接107和320国道以及湘潭湘江南北九华和岳塘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作用。2007年建成通车后,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潭注册成立的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特许经营权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含建设期3年)。2007年6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站收费。2008年8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60%的股份有偿转让给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取消收费动因
  1. 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天津、上海、杭州、柳州等城市陆续停止或取消了城市道路通行费的征收,取消道路收费特别是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成为各地政府顺应群众呼声、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渐成趋势。尤其是长沙市暂停城区最后四座桥梁通行费收取后,莲城大桥成为目前全省城市桥梁中唯一一座收费桥梁,我市面临多重压力。
  2. 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我市一、三桥取消收费后,社会各界对莲城大桥取消收费的呼声日益强烈。一是过往车辆和周边群众怨声载道。当前,过往车辆如走莲城大桥过江,就需缴纳通行费。如绕行湘江湘潭一桥、三桥,则面临城区多处拥堵的问题。且由于城区其他几座过江通道禁止货车通行,两岸物流运输车辆只能选择走莲城大桥。这样,造成过往车辆业主、周边群众意见很大。特别是少部分货运车辆业主强行走不收费的一、三桥过湘江,经常发生与交警冲突事件。二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强烈呼吁。随着我市城区其他过江通道日渐拥堵,以及周边省市陆续取消城区路桥收费,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连续多年密集提出建议、提案。去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事提交建议、提案各3件。同年4月10日,我市9名市人大代表、7名政协委员就城区过江通道拥堵和取消莲城大桥收费情况开展视察,呼吁取消莲城大桥收费。三是园区企业叫苦不迭。随着湘潭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岳塘经开区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综合保税区建成并封关运行,两岸物流运输量不断增加,如按大货车每次25元至30元收费标准计算,对两岸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负担。
  3. 各级媒体广泛关注。近年来,莲城大桥收费问题受到了省市媒体和省内网站的广泛关注,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湘潭日报等纸媒和以红网为代表的网媒对此进行了持续关注和深入报道。尤其是在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后,相关舆情出现新一轮高涨态势。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芒果台、湘潭日报等省市媒体纷纷围绕取消莲城大桥收费进行报道。
  4. 取消收费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行政许可或收回特许经营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莲城大桥设立收费许可和授予特许经营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撤回四大桥收费许可或收回特许经营权,符合解决交通拥堵、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民获得公平的公共服务以及促进园区经济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5. 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去年4月,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专程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并提交《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撤回湘江湘潭四大桥收费许可的请示》后,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省政府领导表示全力支持湘潭市依法依规依程序暂停莲城大桥收费,并愿协助做好对投资方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所做工作
  1. 2011-2012年六轮谈判未能达成最终协议。2010年3月17日,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市专题报告,建议市政府出资收购该桥的经营权,取消莲城大桥收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三新在该报告上批示“请市政府研究,先算好帐,提出建议方案”,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奇修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腾飞也均作出批示。2011年-2012年,我方与投资方共进行了六轮正式谈判,最后我方坚持回购价格按重置成本、已确认投入和可追认开支三部分组成共约4.88亿元,对方认为要加上安置人员经费、前期财务成本等共约7.1亿元。双方未能协商成功,谈判至此中止。
  2. 2015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去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取消莲城大桥收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申请省人民政府撤回收费许可;另一方面,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解除BOT合同。
  二是严格进行法律论证。为了确保取消收费工作的合法性,我市委托湘潭大学法学院起草了《取消莲城大桥收费问题法律意见书》,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先后两次召开法律论证会,对《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审查,得出的结论为:撤回莲城大桥收费许可和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均具有合法性。
  三是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申请撤回收费许可的同时,市人民政府启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了《关于收回湘江湘潭四大桥(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解除BOT合同的工作方案》;4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征求各有关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并组织相关法律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合法性论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5月5日制定《关于收回湘江湘潭四大桥(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5月7日召开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与会人员一致赞成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取消收费;5月10日-16日,委托湖南泰安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收回特许经营权进行了风险评估,根据评定结论,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5月21日向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拟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告知书和收费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听证告知书。
  四是重新启动谈判。5月15日,市人民政府成立取消莲城大桥收费谈判小组,我方与投资方进行了六轮协商会谈。
  五是制定相关预案。5月,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召集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研究应对莲城大桥暂停收费的有关工作,并明确由市委宣传部制定应对舆情预案,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应对诉讼预案,市维稳办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市公安局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5月25日,对相关预案进行讨论、论证,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事件结果
  一是2015年5月29日凌晨,谈判达成协议;下午5:00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6月1日零时起莲城大桥暂停收费。
  二是双方正式签署补偿协议,报经省政府批准,撤回收费许可,正式取消莲城大桥收费。
  三是经过艰难谈判,为政府减少支出约1.8亿元。
  四是民心所向,广大人民群众一致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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