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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同频共振 提质增效——新邵县国税局创新建立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


  2015年,新邵县国税局以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为重点,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建立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在推进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局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被省局评为五星级办税服务厅,同时,2015年,该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并被省局鉴定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标杆单位、湖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示范基地。《湖南日报》、《邵阳日报》、邵阳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专门介绍了新邵国地税合作的工作经验。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优化服务,规范操作,实现前后衔接无缝化。一是精心策划组织,整合业务流程,对办税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整合;二是制定对接方案,前后台无缝衔接。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湖南国税操作指南》,分类制作了《常用即办业务衔接表》和《常用非即办业务衔接表》,将每一项涉税业务办理过程细分到每一环节,确定每一环节的具体内容,将资料审核、传递、时限及各环节的职责进行了规范,并对相关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与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疑点进行标识。编辑《常用即办(非即办)操作手册》,印发给操作人员与业务办理人员,方便在处理涉税业务时进行查阅;三是强化过程监控,加强跟踪问责,注重风险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做到工作有记录,问题有反馈。设立前台办税操作人员操作日志,记录日常业务数量与即办涉税业务的疑点问题,并将问题及时传递到相关业务科室,以便及时核实纳税人所办涉税业务的真实性。对税源管理科发现的纳税人有涉税违规情况,通过《涉税风险反馈单》及时传递风险信息,让前台办税操作人员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得到提示,并将相关情况提醒纳税人。
  二、整合资源,联合办税,实现纳税服务一体化。一是推行联合办税新模式。以现有的办税服务厅为基础,国地两局采取“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联网络”的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提升办税功能,打造联合办税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税”。二是构建联合宣传新格局。除每年的税收宣传月联合开展“百名税干访千户”等传统宣传项目外,还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共建税企微信平台和纳税人学校,并在新邵层面共享3912366,同时在青年群体联合开展“汇聚正能量,协税促发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开辟联合维权新渠道。国地税携手推进税务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同公布税收“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双方挑选业务骨干,成立纳税服务专家团队,在线解答疑难问题,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共同受理纳税人依申请的核查评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实施税源培植新工程。联合制定年度税源培植计划和实施方案,从国地税优惠政策和帮助骨干税源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两个层面进行重点扶持,当好企业参谋,开展信息培源,落实税收优惠,实施政策培源,搞好税收筹划,参与招商培源。2015年,两局共同扶植的科瑞生物等6户重点税源企业,在实体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入库税收2500万元,同比增长15%。
  三、发挥优势,双向互动,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双方轮流牵头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二是建立税务情报交换制度。确定双方稽查局综合选案组选派专人负责情报交换,分按季交换和适时交换两种方式。按季情报交换确定双方在每季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传递本单位的季度稽查成果信息,供对方参考;适时情报交换确定双方的全年检查计划、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税务稽查专项行动部署、查办的大要案件随时进行工作情报交换。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工作制度。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合并处理”的方式开展联合检查,每年开展联合检查不低于2户次。联合检查对象主要从每年的专项检查项目、重点税源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大举报案件、涉嫌漏征漏管的行业中确定。2015年,两局对新邵县农村信用联社、佳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了联合税务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335.7万元;联合开展发票打假,共检查91户,查处违规发票2155份,入库税款97万元,罚款48万元;联合开展煤炭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专项行动,入库税款1218.1万元,同比增收494.8万元,增长68.4%,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四是联合推行个体户阳光评定税。共同成立社会评税定税小组,对共管纳税户,分行业、分路段开展身份认定和税额核定。同时邀请乡镇政府、街道办、行业协会、市场管理机构和纳税人代表,担任公开评定税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评定税,并开展联合巡查,确保了税负公平,有效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随意执法等不良现象。五是双向委托代征、控管税款。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地税局委托国税局窗口代征税费。针对地税委托代征、建安工程耗用建材发票难以控管的问题,明确国税局严格按合作规定代征地税,地税局在获取国税完税证后方可开具建安发票。六是联合加强车辆税收管理。“营改增”后,车辆税收移交国税局管理,联合成立车辆税收管理办公室,实现车辆税收管理“一票制”。2015年,共入库“营改增”车辆税收400万元,同比增收100万元。七是联合开展建安税收控管。国地两局协同配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先后出台了《新邵县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税收控管暂行办法》和《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砼、采石、采砂和砖类生产行业税费统一征收管理的通知》,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源头控管、信息共享、以票控税”的管理制度,并将各部门各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四、建立平台,信息共享,实现税源监管社会化。2013年1月1日,“新邵县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率先在全省开通运行,共享内外信息,包括登记、申报、征收、风险、稽查、发票管理及第三方外部信息等,为两局推进社会化信息管税和联合税源分析提供了支撑。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的开通运行,实现了全县范围内涉税信息互通、网络互联、资源共享。治税平台成功运行三年来,共有32个部门交换15225条涉税信息,为税收工作提供县域经济信息5632条,涉税指标信息7593条,年均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年,国税难以控管的采石、房地产、混凝土行业通过国地税联合控税,分别入库税收968.3万元、520万元、195.4万元,同比增长54.35%、76.91%、65%,国税代征地方税费680万元,同比增长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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