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4年,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开拓、创新和发展,植根于“先忧后乐、团结求索”的精神土壤,已形成上海、长沙、岳阳多地域覆盖,采取专业分工和团队管理运作的模式,靠科学的内部流程管控和专业律师的优质服务,得到律师界和市场的广泛认同。2003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定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5年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6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评为“全国10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称号;2011年事务所主任余缨律师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聘为湖南省法律顾问。
在余缨律师带领下的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锐意探索律师行业的团队运营模式。这种采取的专业分工和团队管理运作的模式,改变传统的律师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靠科学的内部流程管控和专业律师的优质服务,树立事务所的品牌。运用独立研制的先进的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规范化管理系统和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和规范化管理系统通过律师的分工合作、统一调配资源和内部操作规范流程,提升事务所整体的服务品质;客户服务系统则是通过电话、计算机等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的服务,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
2008年,昌言所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联合建立了“昌言民法论坛”,通过构架中国法律法律理论届和实务届的桥梁,推动中国民法和法治建设的发展。目前,“昌言民法论坛”先后在北京大学、湖南大学举办了三届,吸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法学家参与,论坛形成的学术成果已结集成册,有的已在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009年,昌言律师事务所与湖南大学法学院、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共同发起设立了“长沙高新区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中心是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有关的课题进行研究的专门机构,研究中心聘请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梁慧星等知名学者和省内司法实务界相关领导作为顾问,致力于形成对企业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帮助政府了解企业的法律风险状况,并在政策上予以引导和支持,帮助企业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2011年昌言所为多家企业提供了天交所股权挂牌交易、公司债券、企业IPO上市发行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昌言所律师以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另外,为满足招商引资和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需要,昌言所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跨国并购、投融资法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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