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司法所地处桃江县桃花江镇,现有工作人员5名,办公设施完善。近年来,该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制作规范性文书500余份,参加专项整治活动26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38件,接待来访群众1200人次,处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300余件,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8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把普法工作放在首位,举办法制讲座126场次、法制宣传活动38次,现场咨询1840人次,发放宣传书籍1200本、宣传材料13000份,同时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制宣传员培训活动,全镇普法普及率达95%以上。同时近几年该所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名,顺利解矫1名,刑释解教人员78名,安置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该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双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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