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机关建设及推广应用“湖南
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三项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南”的重大决策,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湖南省公安厅建设并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全省推广应用了“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该系统是依托公安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和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构建的基于互联网门户网站的警民互动平台。系统启用以后,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将在72小时内自动生成案件查询编码和案件实时办理状态等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他们也可凭此编码登录互联网“湘警网”门户网站进入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查询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可对不处警、未收到案件查询编码、案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等情形进行投诉。
建设阳光警务系统,以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警务公开,保障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渠道,加大对执法不作为等突出执法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实效,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响应人民群众呼唤,满足现实工作需要。2012年,公安部作出了“法治公安”的重大决策,尤其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法治湖南”,均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建设及应用阳光警务系统,就是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特点,结合湖南实际,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公安厅党委将建设及应用阳光警务系统作为当前全省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入手”,“让最关注案件办理的人监督公安执法”,最大限度地方便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最大限度满足案件当事人及家属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或处警不及时、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执法不作为问题是当前严重影响我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一个突出问题。通过阳光警务系统的推广应用,引导当事人对此类问题进行投诉,进一步丰富外部监督手段,有效弥补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乏力的不足,以阳光执法倒逼规范执法,对于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尤其是解决当前突出执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系统启用2个多月以来,运行良好。截止至今年1月10日,系统共发送查询短信200686条,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登录互联网查询18632次,受理投诉1062起。该系统是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唯一的省级执法办案查询平台,得到了公安部高度肯定,省委副书记孙金龙,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又声均作出专门批示。阳光警务系统启动时,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专门作了采访报道,全国各大媒体作了宣传报道,网上百度搜索的新闻多达273万条,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1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专门召开系统应用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30余家中央驻湘和省内主要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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