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促进法治湖南建设,根据我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统一部署,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法制新闻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盘点2013年法治湖南建设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宣传具有法治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为推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促进湖南科学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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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推动我省法治建设中的某些方面取得了一致公认的突出业绩、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4、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知名度。
(二)法治事件评选标准:
1、对推动我省的法治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或刺激作用;
2、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
3、在省内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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