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办法》制定
“12348”是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号码。“12348法律援助热线”是为了满足公民基本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教育需要而免费提供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
2013年由湖南省司法厅统一规划安装、覆盖14个市州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正式开通运行,工作时间全部实行执业律师值班,届时集法律咨询、援助申请、公共法律教育、社情舆情分析于一体的援助热线将为法律援助工作搭建更为便捷、高效的新平台。
为规范“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公共法律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社情舆情分析等职能作用, 2013年3月15日湖南省司法厅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办法》
《办法》包括21条规定,其中明确了“12348”热线的服务宗旨:面向社会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明确了责任分工: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省“12348”热线平台维护、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市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级“12348”热线运行、律师值班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提出了“三个保障“,保障“12348”热线稳定运行。
一、经费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12348”热线所需经费列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统筹安排,确保“12348”热线正常运行。
二、制度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12348”热线部门协作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接待咨询、分流、统计分析等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把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注意事项、许可条件、咨询投诉电话等进行清理、更新、汇总,输入“12348”热线信息系统,作为开展法律咨询的信息来源。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回复或处理“12348”热线分流转办的问题。信息技术部门应当保障“12348”热线信息技术稳定和畅通。
三、宣传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12348”热线的宣传,并在便民服务接待窗口醒目位置公布热线电话,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办法》还对“12348”热线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规范用语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自从2012年“12348”法律援助热线试运营以来,湖南重点加大农民工、军人军属、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基本形成全省“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94%的市县建成了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实现了咨询接待、案件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湖南省司法厅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推出了专项举措,一方面扩大了覆盖面,让更多农民工受惠于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如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坑农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事项,均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另一方面完善服务举措,方便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点的建设力度,专门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或者联络员,部分地方借助“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开通农民工维权专线。《“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有力的保障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