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活动介绍        评选标准        评选步骤        新闻聚焦
1033 湖南警方率先为警察介入家庭暴力确力规范


湖南警方率先为警察介入家庭暴力确立规范


    一直以来,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开创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模式,在全国实现七个率先,即率先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率先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率先将反家暴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率先制定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的指导性文件,率先对全省派出所所长开展反家暴培训,率先围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出台政法委专门文件。通过这些工作,我省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有了基本的认知,各职能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也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受暴者的社会支持网络不断建立健全。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当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绝大多数会首先寻求警察的保护,而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部分基层警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缺少规范流程的指导。2012年,省公安厅、省妇联和湖南警察学院联合申请执行联合国妇女署支持的“警察处理家庭暴力实操规范研究”项目,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分别在长沙、娄底、郴州、怀化、湘西等市州选择了七个基层派出所进行试点,并对基层警察和妇联干部开展培训。在试点过程中,基层探索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宁乡县白马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加强与基层组织的配合,开展警察培训,狠抓案件受理、出警、办案、调解、回访等五大环节,达到既阻断暴力循环,又化解家庭矛盾的目的。涟源市蓝田派出所受取“超前预防、事中干预、延伸服务”的工作模式,建立台账,加强管理,既制止暴力,又体现人性关爱。辰溪县辰阳派出所在试点中,主动摸排涉家暴案件线索65起,逐案实施风险等级评估和联动调解机制,规范处理案件流程,以高度危险、中度危险、轻度危险为标准,以二级干预、三级调解为工作手段的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流程图,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对基层民警在处理家暴案件时的困惑与需求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
    通过前期的调研和多方论证,针对办理家庭暴力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警察实操,省公安厅于2013年4月9日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湘公发【2013】28号)。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界定了家庭暴力的范围。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以威胁、恐吓、辱骂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二是明确了家暴案件办理原则。文件明确要求将保护受害人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阻断暴力循环、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三是规定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依法取证、及时救助,不得以家庭纠纷等为由拒绝、推诿、拖延。四是规范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程序。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填写《受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必须向施暴者指出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不管当事人是否和解,必须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收集、保存证据。五是强调了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风险评估。要求处警民警注意自身安全和受害人安全,受害人向民警反映施暴者有其他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民警应当记录在案。非情况紧急不宜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激化矛盾。六是突出了调解优先和尊重受害人意见的办案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尊重受害人的意见,力争实现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对施暴者真诚悔改,取得受害人谅解,受害人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不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处罚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七是规定从轻处理以暴制暴案件。规定对以暴制暴的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收集本次以暴制暴犯罪行为的证据,并收集本案犯罪嫌疑人以前被本案受害人历次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综合考量以暴制暴案件的特殊起因、社会危险性,依法从轻处罚本案以暴制暴违法嫌疑人,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八是规定公安机关有提供家庭暴力证据的义务。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律师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查询家庭暴力案件证据材料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供。九是规定了公安民警不作为应负的责任。对于公安民警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报警求助拒绝、推诿、拖延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文件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规范性文件,实现了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第八个率先,充分体现了我省公安机关在保障人权、捍卫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的积极努力,进一步完善了反家暴法规政策体系,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和儿童将得到更为全面的保护。
    文件出台后,联合国妇女署北京办事处国家项目经理汤竹丽,联合国项目独立评估专家Jane Haile,美国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北达卡他大学教授罗宾·朗杰先后来我省考察“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实操规范研究”项目情况,湖南反家暴工作得到高度认可和广泛推介。在2013年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公安厅法制处获得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刘湘奇处长在会上作了“充分发挥公安法制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专题发言,获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的高度肯定。新华社、中央人民政府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搜狐网、新浪网、凤凰网、网易、南方网、21世纪、东方网、东北新闻网、法制网、红网、湖南在线、湖南卫视等知名媒体以及全国各省市的100多家地方媒体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英国诺丁汉大学等专程前来采访拍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Copyright@2001-2014 湖南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