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成六个社区法治公园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和内在动力。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大力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法律素质,营造全市社会法治氛围,2013年4月,长沙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在市城管局支持下,利用全市社区公园改造提质的有利时机,决定在长沙市城区建设六个社区法治公园。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社区法治公园的实施方案》,社区法治公园(广场)建设,由市委法治长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审查设计和施工方案,监督指导落实,检查考核评比。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在2013年规划新建的社区公园中各推荐一个候选的地址,市司法局和市城管局共同考察确定法治公园的选址。各区把法治公园建设活动作为年度法制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六五”普法的基础工程,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具体实施方案,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实施。各区司法局承担法治公园(广场)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整体设计方案报市委法建办审核同意。现场施工接受各区园林局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其中,天心区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资金扶持,将社区法治公园建设纳入全区城建的统一规划,法治公园建设与社区公园的整体改造提质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开放。开福区将法治公园的选址和建设纳入社区市政实施完善的计划之中。芙蓉区争取了专项资金项目。
法治公园(广场)主要在2013年规划新建的社区公园中选择。在建设中力求一园一特色,在社区公园改造中添加和注入法治元素,采用古今法治人物雕塑、法治石凳、法治典故、法治名言、诚信廉政格言、法治漫画、法治成果展览、法治对联书画、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制宣传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将法律与文化相融合,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化,借文化的载体和形式开辟更为广阔的法治新平台。按照原定计划,法治公园建设有序推进,4月份市司法局和市城管局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5月初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永革率领市司法局和市城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调研选址,各区于5月-6月进行规划论证和专业设计,7月-11月组织施工。
2013年底,开福区芙蓉北路江滨社区、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安置小区、雨花区高桥街道五一社区和侯家塘街道侯家塘社区红旗广场、天心区文源街道广厦新村社区公园和桂花坪街道槐树塘社区公园、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村古汉城社区公园、望城区大泽湖重建地公园相继建成并对外开放。市民漫步在社区公园,边欣赏身边景色,边浏览法治人物雕塑、廉政格言、对联书画,既能休闲、娱乐,又能轻松获得法律知识。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社区法治公园将成为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对推动法治进程和营造法治长沙氛围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作用。
2014年1月16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华松亲自带队,对六个社区法治公园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根据检查评比的结果,分别评选出了一个最佳创意奖和三个组织工作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