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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陈寿峰


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陈寿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陈寿峰同志1974年参加工作, 1979年至1980年曾为援藏干部赴藏工作2年。2007年2月,组织上以“绝对可靠,绝对放心”的信任,把他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岗位调任市委编办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主任),主持市委编办的日常工作。在他的积极工作和带动下,全办同志全力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显著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市委编办年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并先后获得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计生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创先争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他个人50多项省市各类荣誉是对他参加工作30多年来勤政、廉洁、务实的工作实绩的充分肯定,“全省优秀组织工作者”、“郴州市十佳廉洁从政优秀领导干部”是对他高尚人格和无私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
    一、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善于化解矛盾
    从郴州地区、西藏自治区总工会组宣科(部)开始,从事组织工作达29年,他精通组织工作各项业务,也把青春年华贡献给了组织工作。他先后参与精心组织郴州撤地建市后第一届及历届党代会、人大政协会的筹备,以及郴州市第一次及历次大范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郴州市第一部干部选任、领导班子考核和公示制等制度起草工作,参与组织市委各种大型党务活动和重要组织工作,等等,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组织上决定他转业改行,从事机构编制工作,他至今毫无怨言。很多人认为,编办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地方,工作很难有所大作为,但他却以卓越的才干创造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辉煌。他坚持靠制度控编,靠机制“管”人,靠规范办事,积极致力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和工作创新,先后出台了《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郴州市机构编制工作暂行规则》、《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进人审核工作程序》、《郴州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市委编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从2008年开始以市、县编委主任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积极推行机构编制目标管理,把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坚持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综合排队、全市通报,几年来坚持不懈,使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他重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每年坚持举办一期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并将机构编制政策条规列入了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和市县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营造了全市上下领导重视、单位支持、群众认可机构编制工作的浓厚氛围。他坚持机构编制事项归口管理、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在进人用编方面,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用编,全市没有出现一起违规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要把有限的编制用到人才上,争取使用一个编制就要启用一个人才”。近几年来,市委编办积极致力于公开招考(聘)、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我市实施“人才兴郴”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由于历史的原因,郴州市县两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超编3000多人,为此,在消化超编方面,他提出了“严把入口,疏通出口”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拓宽渠道、只出不进、逐年消化”的消超方案,并签订责任书,实行季度一督办、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加大跟踪督查力度,2009年、2010年全市消化党政群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超编人员2050人。2009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后,为更好地实现“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的任务,他深入调查研究,在严控机构编制、加大内设机构整合力度、理顺市县事权关系和市直各部门职责关系等方面狠下功夫。改革中,市政府各部门共调整职责153项,其中转移、取消或下放33项,加强73项,增加47项,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交叉关系29项,部门职责做到了上下基本对应,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在综合设置农业、工业与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和招商等机构时实行了上下对应、统一规范,在推行大部门制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进一步调优了组织结构。下放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了不同层级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强化市级政府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职能,减少了对县(市)具体事务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功能,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同时,在全市强力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将分散在政府部门内设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责集中,设立行政审批科(股),统一承担受理和组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有效地创新了政府行政审批管理模式,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中央、省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推介。我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不但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编办领导表扬,更是得到了省编委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二、高度负责,恪尽职守,认真服务群众
    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工作狂,遇事先想公家,再想个人,先想别人,再想自己的人。“八小时内多工作,八小时外多奉献”已成为他的自觉行动。长期以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白天积极努力工作,晚上还经常加班加点。虽然他个人牺牲了不少休息时间,家也没顾多少,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他对事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勤奋的敬业精神,执着的工作热情,感染和带动着周围的每一位同志。他讲政治、讲原则,顾大局、乐奉献,从不计个人得失,表现出一位优秀共产党员干部的高贵品质。为了真正从源头上堵住了机构编制管理漏洞,他大力推行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提出了实行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机构编制数据库等“实名制”新管理模式,实现了机构、编制和人员相互对应,杜绝了编制管理与实际工作的分离。目前,全市完成了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作好了实现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络互通的准备。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参谋咨询作用,他建立健全了审批机构编制调研论证机制,坚持做到了不经调研不受理、没有调研报告不上会,每年坚持组织一次全市调研报告论文交流研讨会。并率先垂范,带头深入矛盾突出的地方、困难多的地方,带头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撰写调研报告。几年来,他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和材料20余篇,其中《行政机关超编进人和超配领导干部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被《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刊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探索,积极应对》一文在全市的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为撰写好《应该关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问题》一文,他组织清查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3366名,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列入了市政协重点提案,并在全市的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通过政协提案办理,临聘人员的管理得以逐步规范,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轻了财政负担,备受群众赞誉。
    三、克己奉公,勤政廉洁,锻造高尚情操
    很多人认为他是“只认原则,不尽人情”、“有权不会使”。但他认为,“市委、市政府把我放在这个位置上,是让我把关的,不是让我送人情的”,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干部要铁面无私,默默奉献,甘为人梯。所以,在工作中,他自觉地以“党性要强、作风要正、工作要实、业务要精”来约束、激励自己。他始终认为领导的威望在于自身的学识素养和领导水平,在于一个领导者权力之外的人格魅力。他把学习看得很重,注重在学习中塑造人格魅力,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一直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市委编办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已“雷打不动”。 2007年,时年50岁的他经过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班三年艰苦学习后,方获得毕业。他是一个廉洁奉公的人,能抵得住各种诱惑。他从不拿党性原则做交易,既不收红包礼金,也不向组织伸手。在拒腐防变方面,有人说他就像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对于那种为达目的送礼送钱的人,他认为那是对他党性原则的亵渎和人格的污辱,总是板起脸,拒之门外,退回拒收。对于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他关心备至,但对他个人的事情,用市委组织部部长廖跃贵的话说:“他从不给我提任何要求”。他出差从不领一分钱补贴,平时个人消费票据也从未报销过一次。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奖金,按文件规定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金占总奖金额的20%,但他不搞特殊化,坚持不多拿一分钱奖金,有的人开玩笑地说,想不到陈主任也有不按文件办的时候。他一直致力于打造“阳光编制、廉政编制”,这不仅仅是政务公开的需要,而且是预防机构编制部门腐败的需要,他认为,机构编制工作只有在阳光下操作,实行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预防腐败,才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执政资源,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目前,我市全面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各单位的“三定”规定、机构批文、编制核定、人员信息经过分类整理,已经逐步在郴州机构编制网站上公开。2002、2010年他两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廉政勤政公仆”、“十佳廉洁从政优秀领导干部”。
    陈寿峰同志用他满腔的热忱对待同志、对待群众,富于激情地做好关系全市工作大局和政策范围内的事,雷厉风行,立说立办,让人感觉到无限的真诚和温暖。用他疾恶如仇的行为对待腐败、对待违反机构编制原则的人和事,坚守着自己的工作阵地和属于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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