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各级公务员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和清正廉洁的模范,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促进服务型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