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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李定华


李定华同志事迹简介


    李定华,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中专文化,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调入原郴州市公安局交通队工作,现为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是目前全市乃至全省年龄最大的马路交警。
    李定华同志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30年来,他始终坚持工作在路面上,尤其是2008年机构调整时,李定华同志已满54岁,属于可以由支队照顾安排的对象,在明知路面执勤灰尘大、尾气重、患肺癌等职业病的机率高,且防尘费、高温费等基本待遇全部取消,很多同志都不愿在路面一线的情况下,李定华同志主动要求继续留在自己奋战了30年的路面执勤工作岗位上。在工作中,李定华同志不顾自己年纪大、身体差的实际情况,冒严寒、顶酷暑,不论是地面温度高达50多度的炎炎夏日,还是在零下几度的寒冬腊月,他都认真负责,恪尽职守。2010年城区道路提质改造中,李定华同志主动要求到人民东路的一号岗亭,负责该路段的疏堵保畅工作,为了防止堵车,他每天在灰尘飞扬的路口,一站就是10个小时以上,经常中午不回家吃饭,有时要加班到晚上九点多钟,等路面上的车辆少了才能回家休息。2010年11月份,市中心城区开展“限摩规电”整治,他以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以过硬的业务水平和措施,对摩托车发现一台查扣一台。他所在的整治岗点,是查处摩托车最多的岗点之一,其中有一天创造了查扣摩托车62台的最高记录。
    李定华同志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据统计,30多年来,他纠正违法行为10万余起,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引起群众投诉。无论是领导干部、内部民警还是人民群众,对李定华同志都有较好的口碑。他对人民群众无比的热爱。2008年4月13日,李定华在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被一台抗拒执法的三轮摩托车撞倒在地,造成锁骨和两根肋骨骨折,当李定华同志得知车主家境贫困时,仅对车主进行了教育处理,自己在医院仅仅住了几天后就回到家里搞起了家庭病床。免去了车主所有的医药费。车主见交警对自己如此宽容,表示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李定华同志清正廉洁。尽管自己爱人下岗,但他从不利用手中的职权作交易。据支队纪检部门反映,李定华同志参加工作三十年来,支队从来没有接到有关李定华同志的投诉和举报。支队民警评价李定华同志为“五没”干部,即没有坐过一天办公室,没有当过一天领导干部(包括中队长),没有向组织提过个人的任何要求,没有办理过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引起任何投诉。近年来,该同志先后被省公安厅评为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郴州市十佳政法干警提名奖,被郴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爱岗敬业标兵,多次被记功、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其事迹曾在2010年“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宣讲,并接受了“德行潇湘”栏目人物专访。
    目前,李定华同志正以自己三十年不变的坚守,成为全市乃至全省交警系统的一面旗帜,在全市公安交警队伍中发挥着榜样作用,引导一批又一批交通民警到艰苦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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