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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廖景憧


法槌声声促和谐,国徽熠熠护正义
——记中方县人民法院铁坡法庭庭长廖景憧同志先进事迹

    廖景憧,男,1969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6月从中南林学院毕业后他先后在原怀化市人民法院泸阳林业法庭、中方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民二庭、办公室工作,2007年他主动请缨到偏远闭塞、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的山区铁坡人民法庭工作。他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铁坡人民法庭庭长。他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他热爱审判事业,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他廉洁执法,始终保持一颗司法的廉洁之心,以清廉形象维护司法公信。他从刚走出校门的一个年轻不更事的小伙到栉风雨经风霜的中年汉子,二十年时间里,在基层人民法庭干了十五年,把整个青春奉献给了山区农村,奉献给了他心爱的审判事业,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生动地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深刻内涵,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二十年来,他审结各类纠纷案件1700余件。近三年来,他每年审结案件近百件,平均三天结一案,每年个人结案数排名在全院前列,无一涉诉上访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超审限案件,每年所结案件的调撤率均在80%以上,案件质量每年经本院和上级法院评查优秀率为100%。由于工作出色,廖景憧同志曾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林业厅授予“全省林业审判系统1994—1996年‘双文明’建设竞赛优秀工作者”,其先进事迹曾被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过,2004年以来他连年被中方县人民法院、中方县直属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2010年连续三年度被中方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三年度被中方县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调解能手,他所负责的铁坡人民法庭于2010年3月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2010年12月他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1年6月29日他又被中方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福兴杯”第二届感动中方十大人物之一。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阵地。2007年廖景憧同志来到铁坡人民法庭工作后,不怕苦、不怕累,一边熟悉了解掌握农村的社情民俗,一边将司法理念和服务方向农村化,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基层,带队伍,突出法庭为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职能和“司法为民”的服务主题,他将调解纠纷、开展巡回办案、宣传法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他坚持调解优先、多调少判的工作原则,将公正司法的内涵注入更多的鲜活的和谐因素,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把群众的呼声做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时刻牵挂群众冷暖,拉近与群众距离,经常走村串户调解审理案件,让法槌在田间地头敲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全力维护一方平安,以和谐能动司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铁坡镇政府与本镇两利村龚绍翠等村民水库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龚绍翠等村民放水取鱼后以未处理的鱼占用水库,影响春季水库蓄水,关系着几个村的农田灌溉,系着数千村民的生计,廖景憧同志受案后,非常重视这一涉及民生的重大纠纷,多次深入该村,从维护大局,充分利用水库水利资源,发展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和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好被告和村民特别是党员村民的思想工作,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此后顺利调解了该起纠纷。
    针对辖区离婚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离婚率较高的情况,廖景憧同志力求从多元化解决纠纷入手,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他尝试采用“亲和围座”的调解方式,做调解和好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如辖区活水乡易某与丈夫杨某离婚纠纷一案,他邀请了该村人民调解员、妇女主任和原、被告的有关亲属,将调解地点放在原、被告家中,在法庭的主持下,以座谈方式进行,首先,营造一种“温情”,给原、被告营造一种温暖的气氛,让他们感受到大家都在关心他们,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家庭的和睦幸福,消除他们心中的隔阂和矛盾,为调解和好创造一种环境;其次,增进一种“亲情”,亲人的参与,亲人的话语,亲人的关爱,让他们倍感亲情的温暖,亲情的依靠,亲情的不可分离,消除他们离婚的念头,为调解和好打下基础;再次,培养一种“(夫妻)感情”, 在法官等人做思想工作后,给他们一定的时间、空间,让他们坐在一起,拉近距离,坦诚沟通,培养他们的夫妻感情,让他们夫妻感情升温,然后法官等人又适时帮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解开心里症结,为调解和好铺平路子。通过上述调解方式,一起分居长达五年之久的离婚纠纷案件,他仅用半个工作日就把他们调解和好了。
    遇到矛盾非常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廖景憧同志积极探索“大调解”机制和充分利用司法调解与县“三调联动”机制对接优势,综合化解矛盾纠纷。如2008年院党组交办由其主审的市中院发回重审,被中方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列为“突出信访问题”交办案件、“涉诉信访”督办案件之一,发生在奥运会期间的原告徐松柏与被告杨梅英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多次扬言发回重审后若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他将制造惊动全国的事件,而被告曾有过开液化气自杀的行为,认为自己为原告付出了一切,原告事业有成后抛妻弃子,扬言法院若判决准许离婚她将死到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为确保奥运期间社会稳定,廖景憧同志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认为本案只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如以判决方式结案,将不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出现更大的矛盾,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会出现更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他制定并尝试了一个又一个调解方案,最后他建议制定“大调解”方案,即借助司法调解与县“三调联动”机制对接优势之力,邀请县有关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综合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案,得到了县法院领导和县委有关领导的批准和大力支持,此后该案根据“大调解”方案,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该院成立调解专案组开展调解工作,主审法官廖景憧同志和专案组其他调解人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然后抓住当事人矛盾的焦点,以庭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为据,结合人生观、价值观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进行法制教育,使原告冷静思想,相信法律,相信法院,行为不过激,不走极端,使被告心胸开阔,转变思想,转变观念,对生活不要丧失信心,要充满希望。调解人员精诚所致,终于熔化了双方当事人冰冷的心,原、被告安静地坐到一起面对面地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最终成功地调解了该起恶性离婚纠纷案件,维护了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深受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好评。原、被告也不无感激地说:“廖法官挽救了我们两条生命!”
    一个个矛盾,一件件纠纷,一桩桩“官司”,父子反目,夫妻成仇,邻里相斗……经廖景憧法官公正审判,热心释法,真诚调解,一个个矛盾化解了,一件件纠纷止争了,一桩桩“官司”和解了,父子、夫妻、邻里携手言欢,和睦相处,消除了一个个不和谐的社会因素,增加了一个个和谐的社会因素。
    由于辖区偏远,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有的老百姓打赢官司后,往往会遇到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使案件久执不能的情况,严重影响其一家人最基本的生活。面对群众的困难,面对弱势群体对司法的需求,廖景憧法官一直有个心愿,那就是希望能在这个边远山区法庭建立起一个执行案件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先行垫付部分执行款,救助那些因打赢官司后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陷入非常困难之中的弱势群体,2011年6月30日,他的这一愿望实现了,廖景憧法官用其被中方县委、县政府评为“福兴杯”第二届感动中方十大人物所获得的5000元奖金捐赠给中方县人民法院,专门用于铁坡法庭执行案件救助基金,从此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法庭中铁坡法庭第一个有了专项执行案件救助基金,廖景憧法官为铁坡法庭辖区的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法槌声声促和谐,国徽熠熠护正义。廖景憧法官以一腔热血,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坚守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在山乡法庭无怨无悔地奉献自己的青春,谱写着一名基层普通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壮丽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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