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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廖少林


肩负使命与时代同行
---湖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推荐对象廖少林同志事迹材料

    廖少林,男,中共党员,58岁,大学文化,历任省德山监狱副政委、副监狱长、省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等职,现任省劳教(戒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他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践行者;他忠诚履职,奋发有为,是监狱劳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推动者;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是勤政为民的公仆、廉洁奉公的模范。由于成绩显著,廖少林同志被全国交通企业协会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3次被省司法厅记三等功,多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践行执法为民——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
    廖少林同志深刻把握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遵循劳教(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体现“以人为本”,创造性地提出了“服务性执法、教育性管理、综合性矫治”工作理念,切实增进劳教(戒毒)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他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理论研究,主持完成了卫生部、司法部三个部级研究课题,同时,与中南大学专家联合研究编制了独具特色的《吸毒人员健康状况量表》,填补了国内空白。他还指导劳教(戒毒)场所为矫治对象办理社会医疗保险,举办就业推介会,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争取困难人员的社会救济保障政策。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矫治方法,对矫治对象实行帮扶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增强了矫治对象的戒毒信心。湖南劳教(戒毒)工作的“三性”工作理念和成效还被《法制日报》、司法部劳教局网站予以推广,树立了湖南劳教(戒毒)工作新形象。
    为规范收容收治工作,特别是解决好违法犯罪人员危重患者集中管理的难题,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4月率先在艾滋病等特殊病违法人员比较集中的衡阳市开展试点,依托劳教(戒毒)场所建立“特殊病违法人员隔离管理中心”,对特殊病违法人员实行集中管理。隔离中心收治了衡阳市政法机关投送的近300名特殊病违法人员,不仅使衡阳市的社会治安案件的发案率降低了70%,也有效地化解了场所的执法风险。目前除衡阳外,省新开铺、白马垅劳教(戒毒)所均成立了艾滋病集中管理区,这种管理模式得到了省委政法委李江书记的首肯,称赞这一模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举措,值得在全省推广”。
    廖少林同志积极落实中央、司法部关于“创办戒毒康复场所,深入推进戒毒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融生理脱毒、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社会帮扶于一体的综合性戒毒方法,形成了“两性并举、三轨运行、四区流转、综合矫治”的湖南戒毒康复模式。他还组织成立了“黄丝带”戒毒鼓励基金和戒毒康复爱心基金等2个公益性基金,指导建立了长沙天剑、邵阳双清等7个戒毒康复指导站,建立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打造爱心就业基地,帮助康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两年来,近千名戒毒康复人员接受了免费戒治、免费食宿的戒毒康复行动,挽救了千百个家庭。我省戒毒康复所也被司法部树为全国示范所,戒毒康复工作也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并定于今年在我省召开现场会推广湖南经验。同时,廖少林同志组织策划的“善行”千人免费戒毒公益活动被司法部推荐唯一参选并被国家禁毒委授予为戒毒宣传“精品活动”称号,该活动还成功入选“中华慈善奖”全国30强,扩大了湖南戒毒康复工作的社会影响。
    落实首位责任——场所安全稳定的守卫者
    维护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既是劳教(戒毒)工作的首位责任,也是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廖少林同志坚持控制性管理和教育性管理并重的原则,实行强势管理,确保了我省的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
    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劳教系统承担了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的职能。转型之初的湖南劳教(戒毒)场所,面临着戒毒人员收治量激增、相关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导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执法状况面临着极大挑战。作为分管安全和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他从规范安全管理、整治场所秩序为突破口,狠抓场所的安全稳定。推行安全稳定工作研判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集中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场所不安全因素进行预知、预判、预防,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他还建立了动态的场所分类管理机制,对全省20个场所从制度建设与落实、教育矫治、场所建设等方面的指标评价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每季度得分评出一、二、三类所,并分别实行指导性管理、常规性管理、整顿式管理。特别是对三类所采取每季度至少对其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适时采取停止收容收治、通报当地市委市政府等措施,促使各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他还建立了立体式安全工作督察机制,细化、量化了安全检查的考核指标,制定了安全稳定工作的“十八查”,警戒护卫工作的“二十四查”,防止非正常死亡及所内死亡工作的“四十六查”。特别是安全稳定工作的“十八查”经验还被司法部劳教局在全国予以推广。
    近两年来,他先后组织 “百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防止矫治对象所内死亡整治、特别防护期突击排查等督察活动16次,开展重点所的蹲点指导整顿6起,协调各地政府解决市州劳教所安防设施和警戒护卫力量建设等问题50余项,使我省劳教(戒毒)系统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他及时规范戒毒基础业务工作,主持制定和完善场所安全稳定风险等级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40余项制度,并轮训了全体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观念,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场所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廖少林同志身先士卒,不顾年事已高,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在每年的传统节日、法定假日、两会期间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当中,他经常性地参与夜间突击检查。据统计,他每年下基层检查平均达到了100多天,行程6万多公里,特别是在每年的除夕夜,他没有和家人在一起团聚,而是和基层民警一道守护着场所的平安。2010年,省劳教(戒毒)局被司法部授予实现“四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目标管理先进局。
    坚持锐意进取——监所改革发展的拓荒牛
    廖少林同志在几个单位担任主要领导,领导经验丰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较强。几乎每一次的工作调整,他受命于危难之际。他坚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从抓内部管理到推行体制改革,接手的“烂摊子”在他的带领下都打了翻身仗,发展成为系统的先进单位。“政声人去后”,至今他的业绩和作风在单位民警职工中传颂,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原湖南省监狱系统技校曾一度因管理涣散、学生事故频发而几次调整领导班子。廖少林接任校长之后,大刀阔斧地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推行竞聘上岗,实行绩效考核,加强周边环境治理。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次年就获得了地区技校综合考核第一名。1990年4月,年仅36岁廖少林同志被任命为省第二监狱的党委书记、监狱长,成为了当时系统最年轻的监狱单位一把手。面对当时这家监狱系统最有名的“困难户”,他带领班子成员一道,一手整肃民警队伍,一手严抓监管安全,一手促进生产经营。在短短的2年时间里,省第二监狱监管秩序保持稳定,民警执法行为全面规范,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一跃成为全省监狱系统先进单位。为了增强监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他从调整产品结构入手,引进了汽车车架生产项目。时至今日,该监狱的车架生产项目仍然是监狱系统的主要经济支柱,累计创利2亿多元。他也因此被系统称之为“企业管理专家”。1997年2月,廖少林同志被任命为省劳教局副局长并兼任湖南开关厂(省新开铺劳教所)党委书记。该厂(所)长期肩负着劳教执法和生产经营两副重担,劳教人员爆满,管教任务繁重;劳教企业历史包袱重、社会负担多、设备陈旧、产品技术老化,企业已基本丧失了发展的动力,濒临破产边缘。上任伊始,他抓住中央深化国企体制改革和湖南电力加快发展的契机,提出了“所企分开、双轨运行,同舟共济、共度难关”的振兴模式,在厅党组、局党委的支持下推行内部改制。通过公司制国有企业和法人制国资经营机构的组建,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优化了资本结构,很大程度上激活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机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该厂产值从1997年的4319万元增至2003年的3.3亿元,职工的人均收入翻了两番,劳教执法和安全管理也轻装前进,取得了长足发展,2004年该所被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当时的所企改革经验得到了司法部的首肯,引来了全国各省市几十个代表团的考察学习,为监狱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落实秉公用权——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贴心人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廖少林同志常修为官之德,常思为民之责,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他办事坚持原则,阳光透明操作。作为系统执法审批委员会主任,廖少林同志掌握着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和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等审批权。他坚持民主,在他批准执行的数千名矫治对象执法事项中,没有一个不是经过由业务处室、纪检监察联合参与的审批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批,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开。
    他作风务实深入,心中装着事业。分管管教工作以来,廖少林同志心系场所安全,牵挂矫治对象的权益保障。在2009年冬季甲流疫情肆虐情况下,他靠前指挥,带领管理、生卫业务处室,连续行程2千多公里,不顾天寒地冻,冒着可能被传染的危险,深入怀化、湘西等甲流疫情重灾区,有力地指导了的基层所的防疫工作。在得知省新开铺劳教所强戒人员黄某之子身患绝症后,为了挽救幼小生命,他一方面深入该所现场指导,派民警护送黄某之子到北京治疗,一方面呼吁社会关爱,寻求爱心救助。跨省的社会关爱大联动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省内外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深度报道,盛赞此举为“爱心接力”活动。
    他为人低调谦和,襟怀坦荡磊落。廖少林同志30多岁就进入了处级干部行列,1992年被确定为省司法厅第三梯队干部,1993年被省委确定为优秀青年领导干部,并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唯一代表参加了省委召开的优秀青年干部经验交流大会。他在正处级职位上工作长达近22年。面对多次擦肩而过的名誉,他始终保持着宠辱不惊、胸怀坦荡的品格。2007年,经所在单位群众海选推举,厅党组拟推荐他参选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他又主动把这一荣誉让给了基层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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