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张家界市质量兴市突出贡献人物10名,张家界市质量兴市突出贡献企业10个。由张家界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分别授予张家界市质量兴市突出贡献人物奖、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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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对象进行直接考察,听取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二)被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
(三)候选人提交2寸彩色照片4张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四)推荐表须由被推荐单位或者个人签字并盖章。
(五)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5月11日前将被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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