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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选 条 件


(一)突出贡献人物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有较高威信,在社会上有良好形象;
2、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熟悉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实绩;
3、注重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丰富实践经验,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4、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有清晰的发展愿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关爱员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追求质量诚信,无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信用不良记录。

(二)突出贡献企业
1、在张家界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情况良好,照章缴纳税费,诚信守法;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重视质量兴企和品牌兴企工作,发展和培育自主品牌。有较高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产品或服务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4、注重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无环境污染事故责任、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记录;
5、企业的生产经营已具规模,其中企业的年经营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几年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关爱员工,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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