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警模范黎光和先进事迹材料
黎光和,男,1950年1月出生,湖南省华容县人,中共党员,高中学历。1966年参加基层工作,1967年入党,1970年进当时大队支、革委班子,任治安主任8年。自1984年9月任华容县万庾镇黄山村党支部书记至今。先后当选为华容县人大十四届、十五届常委会委员,岳阳市第五届、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先后获市“十佳农村党支部书记”、“忠诚履职勤政廉政模范党员干部”、“市劳动模范”,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不论是任村治安主任还是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始终把社会治安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人民内部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积极配合、支持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多年来该村未发生一起重大型事案件,未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多次被上级评为综治维稳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该同志在任人大代表期间积极为公安工作谏言献策,为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夯实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化解内部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黎光和任村支书以来,积极配合派出所工作,从本村治安防范入手,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等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二是制订村规民约,树立文明新风尚,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三是成立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自己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去年以来,该同志配合派出所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发放便民卡5000多张,走访群众10000多人次,调解矛盾纠纷32起,无一起上交组织。2009年1月,该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1月被湖南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鼓励和表彰综治维稳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在日常工作中,黎光和同志并没有因为治安工作是治安主任的事而不去要求自己,而是主动出击,既完成了一个村支书的任务,又成为了派出所民警的好战友。2005年7月一行凶杀人犯躲在棉花地,该同志指挥群众从棉花地一直追赶到上津湖,用小木船在湖当中才将其抓获。2010年5月12日三名诈骗犯在S203线作案,该同志接到举报后,当即组织基干民兵和几位组长,不顾个人安危奋起直追,最后将犯罪嫌疑人抓送至公安机关,挽回经济损失1万多元,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确保了一方平安。该镇于当年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通报表彰参加人员,对四位有功人员给予各400元经济奖励。去年9月7日上午,一群众骑车回家途经万庾镇吴家桥村地段时,被两名中年男子拦住后,用水果刀威协抢走黄金耳环和手中现金,派出所在黎光和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系列盗窃和抢劫案6起,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今年来,万庾派出所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夏季攻势”、“打黑除恶”“清网追逃”、“四打四整治”等各项行动,6月2日,在县局禁毒大队的协助下,派出所瓦解了以李某为首的吸毒团伙,抓获吸毒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一名就是黎光和同志配合抓捕。
三、创新形式,防治结合,着力构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社会治安关键在防,黎光和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在平时的工作中,黎光和积极与派出所互动,并开创了自己的特色举措。一是组建义务巡逻队。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第一位,兼任巡逻队队长,直接参与巡逻工作,保一方平安。每个成员都是义务信息员,对大、小矛盾和情况都及时掌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多年来该村未发生一起重大型事案件,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二是结合村场规律,组织布点、重点保卫。对婚、丧喜庆之家犯罪分子易光顾的规律,组织人员布控,预防和减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近年来,该村未发生一起婚、丧期间的盗窃案,辖区群众安居乐业。三是村对住户组织技防,安上防盗报警器。去年以来,该村投入3万余元,为每户居民安上防盗报警器,进一步降低了村场的发案率。四是建立维稳工作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为全镇其他村场树立了一面旗帜。五是加强阵地建设。该村设有专门的综治办公室,公布片警联系电话、接待时间,公布警情通报,为其他村场提供了社会治安防范的蓝本。
多年以来,万庾镇黄山村在该同志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下,综治维稳工作上了新的台阶,社会治安良好,增强了村民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环境的满意感,群众对有这样一位支持公安工作、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而感到由衷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