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十佳拥警模范”、“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形式创新,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是“湖南公安精神”大讨论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宣传部门、政法委和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承担。要立足基层一线,深入挖掘群众当中拥警、爱民的优秀典范和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将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评选出来,让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在广大民警和全社会中引起共鸣。
(三)强化宣传,弘扬主旋律。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建立好宣传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对内对外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通过群众、通过舆论助推典型的推报,努力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三湘都市报》、都市频道、红网、《现代世界警察》杂志社作为此次活动的合作媒体将全程参与宣传,要分别制定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六个一”的主题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媒体见面会,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组织一批系列报道,制作一部评选专题片,在《现代世界警察》上编发一期专辑,录制一批警务访谈节目)全面推进评选活动。各市州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在推荐过程中,须对本市州候选人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多形式多载体的宣传,以形成宣传的层次效应、广泛效应和生动效应。
(四)公平公正,严格纪律。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舆论的全程监督,严禁强行组织群众及民警投票,凡发现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投票的,取消该候选人参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