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阶段(2016年9月中旬—9月26日)
1.正式启动全省“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并在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
2.各市州信访局、省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通过自下而上方式,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每个市州与部门分别推选出1名“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
3.各地发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并利用新媒体平台,以消息、通讯、摄影、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现优秀信访干部的感人事迹。宣传报道情况随推荐表一起报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遴选评审阶段(2016年9月27日—10月15日)
1.全省产生20-30名“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省信访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宣传报道材料进行整理、核实,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并报经局领导批准后,确定全省“最美信访干部”提名人选。
2.全省确定10名“最美信访干部”。将通过初审的提名人选在省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提出“最美信访干部”建议名单,报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在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10名“全省最美信访干部”。
3.在10名“全省最美信访干部”中推荐2-3人为全国“最美信访干部”提名人选。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6年10月16日—12月31日)
1.公布“最美信访干部”名单,下发通知,号召信访系统开展向“最美信访干部”学习活动。
2.将相关事迹材料结集成册,广泛宣传“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各地可结合自身情况,请“最美信访干部”进课堂进行言传身教,促使信访系统形成赶超先进、争当一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