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明,男,1964年8月出生,湖南省永顺县人,现任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兼任中国林业经济学会林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南省林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湖南省林业法制研究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擅于林业政策与法规研究,长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促成与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息息相关的事项优先列入立法计划,高度重视普法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创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进行政策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一、深入参与并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活动
先后促成了《湖南省植物园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顺利出台。《湖南省植物园条例》是全国首次针对全省范围内所有植物园进行立法保护的一次重要尝试,填补了我国对区域范围内全部植物园进行立法保护的空白。在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找的情况下,以惊人的毅力和效率,用一个多月的时间组织起草了备受国内外关注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圆满完成了省领导交办的立法工作任务,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成功将《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2015、2016年立法调研计划和2017年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出台计划。
二、政策研究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成效明显
一是参与绿色湖南顶层设计。参与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决定出台的直接关系到人民福祉,关系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编写了《绿色湖南建设纲要解读》。在起草《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的过程中,他经常独自加班到深夜,常常工作到凌晨。
二是组织制定权责清单。组织梳理了省林业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将权力事项全部分解至各处室,实行职权到位,责任到人,实现了我省林业法治史上的三个第一:即第一次全面梳理和界定了林业部门权力和责任事项,第一次编制了详细的林业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及运行流程图,第一次将林业行政权力和责任全面分解到厅机关各内设机构。这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生动实践,为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了最为直接而权威的依据,为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聚焦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2016年,组织研究重大政策征求意见稿27件,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2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采纳率达85%以上。共研究或审查文件、合同、法律文书等140多件,反馈意见700多条。其中,厅规范性文件9件,已经省政府 “三统一”5件,全部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公开。
三、政务服务工作赢得广泛称赞
张运明同志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引领作用,优化厅政务服务大厅环境,一手抓软件建设,一手抓硬件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务服务队伍。坚持以“工作月讲评、健全考核制、促进三提升”为工作常态,把规矩定在前、标准明在前、制度建在前,真正保障了依法用权“不任性”、政务服务“守底线”,敢于担当“重落实”、服务群众“零距离”:一是将全厅办事窗口统一集中到厅政务中心,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全年共受理审批申请2536件,办结2493件,办结率98.3%。平均办结时限7.2个工作日,与法定审批时限相比,提速64%,保持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红黄牌数为零的纪录,连续两年被省优化办评为系统应用情况良好单位。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前除国家下放的1项外,省本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仅19项,减幅达68%。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中介服务事项8项,保留4项。清理规范了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工作,建立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积极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清理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是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答复,满意率100%。四是带头服务争先创优。张运明同志以“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为宗旨,围绕“三个一、四个讲、五不让”(即干部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讲忠诚;不让工作事项延误、不让办事差错发生、不让政府形象受损、不让不良行为出现、不让办事群众受冷遇),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厅政务中心蝉联省级文明窗口单位。
四、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不断强化
一是组织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湖南省林业行政案件案卷评查标准》等多项制度,创新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三是努力探索网上办案,做好了开发网上办案系统前期调研论证等有关工作。四是有效应对行政复议诉讼信访复核。2016年审理复议案件1件,应对行政复议案件1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3件,一、二审全部胜诉。受理信访复核申请3件,均赴现场进行了调查,依法进行了答复,满意率100%。
五、以普法营造林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张运明同志,带领厅政策法规处一班人,积极发挥基层林业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敏于在创新中普法,在普法中扩大林业影响;巧于在节会中普法,在普法中推广绿色理念;严于在审批中普法,在普法中方便群众办事;细于在科技中普法,在普法中助建生态文明等创新性普法方式的推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2014年,厅政策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单位”并授牌;2016年,我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公室”;张运明同志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厅分别在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和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极大地提高了湖南林业法治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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