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及有关单位要从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高度,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明确责任部门,积极参与推荐。各市州法治办(依法治市州办)和司法局必须推荐候选法治人物3人以上,候选法治事件3件以上,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各高校和省属新闻媒体至少推荐1名候选法治人物和1件候选法治事件。可优先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人物和事件,但人物、事件的推荐数量都不得超过5个。各市州也要积极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的人物和事件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对我省法治建设的进程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各地、各部门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掌握进度,按时报送。各市州推荐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应由各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再统一报送到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此项工作将列入对市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高校、新闻媒体推荐的法治人物及法治事件,直接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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