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组织推荐(即日起至2017年3月1日)
1、发布信息:通过下发文件和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红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官方微信平台、掌上法宝app、法治湖南媒体机等省内媒体发布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
2、推荐申报:主要以各市州、省直和中央在湘各部门、高校、新闻媒体为单位组织推荐,同时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也可向评审机构推荐(自荐)申报候选人物及事件。
3、资料汇总:社会各界推荐申报的候选人物、事件均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
第二阶段:初评及公示(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确定入围对象: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研究确定若干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并通过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红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官方微信平台、掌上法宝app和法治湖南媒体机等进行发布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
2、组织媒体对候选人物进行前期采访宣传。
3、接受公众投票:对公示的入围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公众网络(短信)投票,作为下阶段决选的必要参考依据,增强公众和社会参与度,社会公众可按照湖南日报、红网、法治湖南网专题发布的方式要求参加投票。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2017年5月上旬)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对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正式评选,并结合入围候选人物和事件的公众投票票数(其中评委投票数占总分值的80%,公众投票数占总分值的20%),最终确定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结果。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2017年5月下旬)
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将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版、红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微信平台、掌上法宝app、法治湖南媒体机及其他省级新闻媒体发布此次评选的结果,同时继续开展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并在年内适当的机会邀请有关省领导为获选法治人物举行颁证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