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检察官
他,身患癌症,却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忘我工作,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高尚情操;他,手握权力,却甘守清贫,从未向组织上提过要求,更没有把权力作交易;他,20年如一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廉如水,甘做法律和正义的忠诚卫士。他就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主任唐唯淞。
身患癌症,精神不倒,他选择坚强与乐观,勇斗癌魔,忘我工作
2002年6月,唐唯淞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时,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经过医院紧急抢救,才慢慢苏醒过来。经专家多方诊断,唐唯淞被确诊为鼻咽癌,危在旦夕。治疗期间他顽强地克服药物反应,吃了吐,吐了又吃,忍受剧痛坚持与病魔抗争。就这样,经过几十次化疗,终于使病情稳定下来。想到自己身患癌症,唐唯淞加倍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多做一点事,就是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多作一份贡献。”怀着这样的念头,不顾医生的劝阻和家人的反对,他在医院仅呆了几个月就坚持出院,在出院后不久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侗乡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侗乡的社会安定和谐是大事,我一定要做执法为民的先锋和民族团结的模范。”——这是唐唯淞写在日记中的一段话。
在芷江,上访户杨天荣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上世纪90年代末,他认为村干部有贪污等经济问题,多次上访。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唐唯淞不顾自己癌症初愈,带着备用药品,和一位同事一起下到老人反映情况的杨公庙乡进行调查走访。唐唯淞和同事连续工作7天,每天坚持到深夜,认真核查村里的账务,调查走访23人,最终查实杨天荣反映的问题都是村级账务混乱引起的。唐唯淞向村里下发了检察建议,要求他们钱账分管,防止随意开支。当杨天荣看了检察院的查处情况,并得知这么拼命、帮老百姓办实事的检察官是一位癌症患者时,激动得老泪纵横:“这次我是心服口服,再也不上访了,感谢‘为民检察官’。”唐唯淞“为民检察官”的名号,从这时便叫响了。
加班对唐唯淞来说,太过平常。他每年三分之二的双休日,都用在了加班上。2015年2月中旬,正值春节来临之际,我院公诉室又接到一桩涉及副县级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案子。为了让家在外地的办公室同事过好春节,他一人承担了这项工作,除了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陪伴家人外,整个假期都泡在办公室里,审查、复核证据200余份,在法定期限内保证质量地审结此案,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法庭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他充分运用证据和法理指控犯罪,也利用庭审的机会宣讲我国法律严惩贪腐的政策,有效地震慑了各类职务犯罪行为。
热爱学习,创新不断,他以精湛的业务水平和素养,为检徽争光,为检服添彩
唐唯淞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好检察官,就必须在业务上成为“专才”、“通才”。正是他孜孜以求,如海绵一样不断地汲取知识的营养,使他迅速成为了院里的“专家型”检察官。
自从担任公诉室主任以后,唐唯淞更加明白,公诉人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法律的公正。如果不能掌握更多知识,办案过程中就会出现纰漏,就无法肩负起这一神圣职责。为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他始终坚持学习,并虚心向有办案经验的老同志请教。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把案件事实与书本上的理论相互对照、印证,直到把案件弄清楚、搞明白为止。遇到自己拿不准的问题,便在本子上一一记录下来,向单位同志、书本请教。有了知识做后盾,再加上工作严谨细致,通过不懈努力,唐唯淞从“门外汉”成了真正的“办案高手”。
唐唯淞不仅热爱学习,还勤于思考,注重工作创新。2010年,在监所工作的唐唯淞,创造性地提出入所体检机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刑诉法的要求以及自身工作经验和思考,他提出对新进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如果发现有伤情,及时查明原因,询问办案机关在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现象,继而能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这一建议在当年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而当年的全省检察系统优秀文书只有10份。
铁面无私,春风化雨,在无情和有情之间,他彰显的是对人民、对事业的忠诚
“法律就是我问心无愧的处事准则。”唐唯淞说,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人民的重托。20年来,唐唯淞秉承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理念,直接办理大案要案数十起,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他在压力面前不弯腰,在阻力面前不退缩。在办理案件时,面对权力部门人员的施压,他软硬不吃,让前来说情的人气得摔门而去;面对亲戚朋友的请托,他坚持原则,让他们觉得唐唯淞太没有人情味;面对威胁,他坦然面对,从未害怕。
2015年10月,唐唯淞在办理一起放火案件时,他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义正言辞地指控被告人杨某涉嫌放火罪的犯罪事实。庭审后,被告人杨某情绪非常激动,他气焰嚣张地说:“别看你现在风光,你等着,等我出来弄死你!”但唐唯淞不为所动,坚持原则。最终,被告人杨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崇高操守,甘于贫寒,他实际行动展现一名检察官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境界
唐唯淞经常说:“在这个岗位上,诱惑就在身边,危险就在眼前,一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
2015年4月,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家属专程从安徽跑到芷江。他找到唐唯淞送上一个袋子说:“唐检察官,我递交一个材料给你。”唐唯淞因为着急出去办事,就顺手把材料袋放到了抽屉里。中午回到办公室,他打开袋子时,发现里面有1万元现金,他立即与嫌疑人家属联系。当时,家属已经离开芷江来到怀化,买好了火车票准备回安徽。唐唯淞硬是追上他,将钱如数退还。
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宽严相济、人性化办案融为一体。他以博大慈爱的胸怀,关爱着失足青少年
2016年3月,未成年人粟某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讯问环节粟某某对自己的年龄提出异议,为了核实粟某某的真实年龄,唐唯淞与同事们连续一个多星期分别到粟某某就读过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进行调查,走访了解粟某某居住的街坊邻居、调查核实乡村接生员、计生出生登记表,对相关证人证言,多方证据证实了粟某某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达到承担聚众斗殴罪的责任年龄,检察院以粟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提起公诉,在出庭公诉环节,唐唯淞对粟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帮教,建议合议庭对雷某某减轻处罚,最终合议庭采纳唐唯淞的意见,对粟某某减轻处罚,判处非监禁刑。
2016年10月,未成年人雷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唐唯淞在办理案件中了解到,杨某某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该案的社会影响不大,本着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想法,他走访了解雷某某在家中的表现,多次找雷某某谈心,后雷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其亲属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最终检察机关对雷某某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雷某某及亲属非常感激,他感慨地说:“要是没有唐检察官,我的人生会就误入歧途。”现在,雷某某与其亲属从事正当的职业,唐唯淞经常考察雷某某的现实表现。
在办案中,唐唯淞把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宽严相济、人性化办案融为一体。特别是对失足青少年和困难群众,他以博大慈爱的胸怀,关注着、关爱他们。
2015年,16岁少年杨某某和一伙同伴参与盗窃销赃。唐唯淞在办理案件中了解到,杨某某虽然参与其中,但涉案程度不深。本着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想法,他走访了解杨某某在家中的表现,多次找杨某某谈心、谈话,后杨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其亲属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最终检察机关对杨某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杨某某及亲属非常感激,他感慨地说:“要是没有唐检察官,我的人生会就误入歧途。”现在,杨某已经从事正当的职业,还经常与唐唯淞电话联系。
“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这就是我们的‘为民检察官’老唐!”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唐辉说。
20年来,唐唯淞分别从事过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室、公诉室、控告申诉室、民事行政检察室、监所检察室等部门的工作,20年的检察生涯,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被荣记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被湖南省委政法委评为“省优秀政法干警”,被怀化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授予“我身边的十佳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省、市、县评为“严打”工作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县人民政府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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