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卫计局自2016年联合在县、乡两级医院建立了法制副院长制度。法制副院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对医院医患双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医患双方法律素质。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医院的医疗安全,营造和谐就医环境。为医院平、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很好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针对医闹事件逐年增多,医患矛
盾日益尖锐,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难以维护的综治现状,非常重视法制副院长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司法局、县卫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由县司法局具体管理指导全县的法制副院长工作;二是将法制副院长工作列入了卫计、政法各单位的绩效、综治和依法治理等工作的考核内容,每年进行检查评分。
二、严格选聘,加强培训。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副院长队伍,该县严把“三关”选聘管理法制副院长工作。一是把好“入口关”。选聘调换法制副院长时,严格按照《法制副院长考评办法》标准严把“入口关”,选聘一些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强,有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制副院长工作的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院长;二是把好“培训关”。新上任的法制副院长,由县司法局、县法制副院长管理办公室对其进行1-2天的岗前培训。同时,每年对法制副院长进行了2-3天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制副院长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把好“出口关”。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法制副院长坚决解聘、调换。
三、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强化对法制副院长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明确考核要求,县法制副院长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法制副院长管理办法》、《法制副院长工作纪律》、《法制副院长考核办法》等一整套严格、完善、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年初县法制副院长管理办公室要与每个法制副院长签订《法制副院长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度考评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制副院长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予以“黄牌”警告,不称职的,坚决解聘。由于措施得力,日常督查到位,全县17名法制副院长没有1人因工作不达标被“黄牌”警告或解聘。
四、探索工作思路,发挥职能作用
法制副院长工作,是项全新的工作,没经验,没有模式借鉴。只能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升华法制副院长工作:
1、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提高医务人员和病患者的法律素质。法制副院长的首要工作任务是全面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素质,所以法制副院长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每季度到医院给医务人员和病人上两堂法制教育课,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十几个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等阵地和图片资料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医院设立了法制宣传栏、购置了法制书籍,方便医务人员和病人学习法律知识;三是开展法制讲座。每年要请法学专家到医院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四是对有医患纠纷苗头的病患者进行法制教育,与其促膝谈心,解答法律咨询,化解和预防医患纠纷。
2、整治医院周边秩序,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全县各医院每季度开展一至两次医院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法制副院长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一些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摊、店进行全面整治,有效地维护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净化医疗环境。
3、发挥法制副院长职能,促进依法治院。为建设法治、文明医院,法制副院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医院指导和协助做好依法治院工作:一是指导和帮助医院建立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医院建立巡逻队、护院队等安全防范组织,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三是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各种影响医疗秩序的矛盾纠纷。做到有求必应、有困必帮、有难必解;四是主动参与医院管理,医院研究重要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出台医院制度、解决处理重大问题等,法制副院长积极参加,提出法律性指导意见。从而有效保障了医院决策和办事合法性,使医院管理日趋法制化,形成了依法治院的良好氛围。自建立法制副院长制度一年来,全县的法制副院长为医院上法制课25堂,调处医患纠纷12起,其中几十上百人闹事的大型纠纷1起,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苗头14起,解答法制咨询16人次,给医院提出法律性的意见建议7条,建立法制副院长后与以前相比,全县医患纠纷年均发生率下降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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