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成立“沅陵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周详同志任主任,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黄忆钢,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谢德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贺庆玲,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周高兴同志任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农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由贺庆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国好同志兼任副主任。
1、评选范围: 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新社会组织中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的企业原则上应是县工商联会员。 2、表彰名额: 本次活动共评选首届“沅陵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名。 3、表彰时间: 暂定11月上旬 4、奖励形式: 对获奖人员,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授予“沅陵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将获得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奖章和证书,并对获奖者事迹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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